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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股东的困惑仍未解决。根据工商信息,投资公司股东之一阿拉山口浩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轩投资)持有35.24%的股份;浩轩投资作为嘉伟股份(300317,咨询股)的股东之一,持有嘉伟股份10.51%的股权。然而,在投资屋逾期事件爆发后,浩轩投资首次通过嘉威股份宣布弃锅。

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7月13日,嘉伟在收到公司股东浩轩投资的回复后宣布,截至公告日,浩轩投资尚未与投资大厦签署任何投资协议,也从未投资过。浩轩投资没有参与投资公司的任何运营和管理,也没有派任何人员到投资公司,也没有通过投资公司进行任何融资活动。

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7月16日,嘉威公司再次宣布,浩轩投资不知道投资方股东的工商登记变更,也没有提供工商变更的必要信息,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同意变更。

豪轩投资明确否认投资公司股东的身份。然而,有趣的是,它的声明最近发生了变化。7月26日,嘉伟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回复深交所询证函的公告》,回复称浩轩投资于2018年6月与新疆天府蓝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蓝雨)签署了《股权持有协议》,并同意代表其持有投资公司49%的股权。

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对浩轩投资前后矛盾的描述引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8月2日,深交所向韩玄投资发出关注函,要求其在8月9日前就以下问题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1)贵公司签署《股权持有协议》时,是否与天府蓝雨就后续工商登记变更做了安排,贵公司及相关人员是否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截至目前,工商登记变更资料公章的评估进展情况,股权持有协议中约定的持股比例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的原因,投资方的实收资本情况,以及上述事项的结合情况,明代持股是否真实有效,请律师核实并明确意见;

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3)请结合《股权持有协议》的相关规定和投资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说明贵公司是否需要实际承担股东义务。如果有,请结合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并说明贵公司是否有能力支付相关或有负债,并请律师核对并提出明确意见。

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还特别提醒浩轩投资,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积极配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向上市公司通报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对其担保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标题:是否投之家股东前后公告矛盾 深交所向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发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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