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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金融城与新金融联盟在北京召开“金融科技时代消费金融创新与发展:新监管、新技术、新动力”峰会。会上,央行信贷信息管理局局长万存智发表了《信贷的灵魂》主题演讲。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机构要有底线意识

万存志认为,消费金融的核心问题是个人信用信息。

他说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概念上的守信,二是借钱还钱。第一点可能与经济有关,也可能与经济无关,这一点很难量化,而第二点与经济效益明显相关、可衡量且可比。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机构要有底线意识

他指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信用信息系统的关系。他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前者的重要内容是诚信与失信惩戒的激烈结合,后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机构要有底线意识

万存智接着谈到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即收集债务人的借款和还款信息。他认为过去的事情总是会一再发生。过去借钱不会偿还,将来也可能不会偿还。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机构要有底线意识

他认为集中式信息服务存在三个问题:

首先,信息只有在集中的情况下才是有价值的,但不是集中的,没有什么价值或功能有限。信用信息是收集债务人的信息,这些信息原本分散在不同的财政部门和政府部门。这是税收。集中度越高,越全面,信用信息系统就越强大。要突出重点,重点应该是全面的。在技术力量较弱的情况下,需要多个征信平台,数量较多可能更能满足需求。如果信息技术得到发展,就不会有更多的信息共享平台,如果有更多的平台,就不会有共享。因此,信用信息平台应该少而精,少而强。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征信机构要有底线意识

第二,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信用习惯。借钱不一定要约束你,但按时还钱需要帮助。

第三,个人信息具有隐私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隐私权不容易转移。在产权方面,为了获得帮助,信息主体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转移,并且这部分信息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共享。信用报告机构在向第三方提供信用信息时,必须获得信息主体的授权。信用监管的一个重点是保护个人隐私权益,不得泄露、转卖或用于犯罪。如果你踩了红线,你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目前,空发布的“两高”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有所提高,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应该有底线意识并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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