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09字,读完约5分钟

纣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纣王财富)的案例取得了最新进展。根据通知信息,部分资产已经追回,普惠公司已返还近3亿元,其他资产仍在追回中。据报道,许多损失无法挽回。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还有一份声明是关于该案件是由单位起诉还是主席个人犯罪,这是外界以前关注的问题。据《纣王财富》报道,起诉是作为单位犯罪进行的。由于没有合适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起诉书中没有写单位的名称,但内容是根据单位犯罪来表述的。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纣王财富案例不同于一般的p2p平台运行案例。在纣王财富案开始时,纣王财富集团发布公告,声称集团董事长带钱潜逃,失去联系,表明虽然其p2p业务受到董事长潜逃的影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但集团独立法人在案件早期主动表明态度,追究相关责任方,并积极支付投资者本金,希望通过稳健经营在实体经济中重振p2p业务。中国金融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肖萨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这是纣王财富案与一般p2p平台运行案的最大区别,也是其快速发展的关键。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未付约27亿元

普惠的回报只有近3亿元

数据显示,《纣王财富》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卫国。2016年4月21日,金融平台纣王财富在官方网站上宣布,集团董事长杨卫国已失去联系,预计营业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杭州江干经济调查大队于4月24日立案,并竭尽全力逮捕杨卫国。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然后情节逆转,杨卫国在他的朋友圈中否认失去联系。根据公告,杨卫国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解释情况,并向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局通报了经济调查情况。今年1月,纣王财富公司披露了收回部分资产的一些进展和细节,以及杨卫国董事长被控无烟案。据杭州市公安经济侦查局代表于大队介绍,一案正处于诉讼阶段,尚未发现已收取10亿元。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3月,纣王财富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杭州)地方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正在熟悉和审查该案。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进入起诉程序后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审判和判决,第二阶段为判决生效后,将移交执行局进行资产处置。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截至今年9月29日,纣王财富表示,部分资产已经收回,普惠公司的回报已达到近3亿元,其他资产仍在收回中。董事长杨卫国拥有的9辆高端汽车已被没收。然而,许多损失无法挽回。同时,简要报告了资产处置情况。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对于资产处置,山西五台山银行2370多万元已全部收回,没有本金损失。在高院的协调下,忻州银行与有关方面达成了“均分损失”的协议。厦门子曰俱乐部的处置也已达成协议,200万元仍可收回。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然而,一些汇款仍然不理想。尽管普惠公司的回报接近3亿元,但在今年2月底,普惠公司的总回报已经达到2.59488亿元,也就是说,在过去的6个月里,总回报还不到5000万元。根据之前的披露,本案的未付本金约为27亿元,恐怕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付清。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肖伟律师说:“关于资产补偿和赔偿的顺序,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刑事赔偿和民事赔偿的顺序,对赔偿主体的优先顺序没有明确的限制。一般而言,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当局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赔偿的顺序。”她还认为,“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结合本案,27亿元的未付差额至今仅收回约3亿元,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因此,如果在案件的后期阶段没有发现新的房地产,可能很难确保所有投资者都能收回资金。”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投资者希望通过司法手段,

将相关单位绳之以法

今年10月10日,《证券日报》记者试图联系纣王财富投资者,但纣王财富维权集团已经宣布关闭,其他投资者无法联系。

据纣王财富披露,投资者提出的最新呼吁是,他们希望尽一切可能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普惠公司的所谓“休眠账户”应通过惩罚劳来公开,杨卫国涉案单位应通过司法手段绳之以法。然而,一些知情人士表示,许多投资者感到绝望,收回的资金与实际金额相差甚远。“我觉得拿回本金基本上就等于中了彩票。”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根据我们记者的了解,除了普惠公司的付款外,法院还对杨卫国的公司采取了金融冻结和股权保全等措施。此外,检方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律师提出了“无罪”的抗辩。律师纠正了集资诈骗罪。法院仍在内部讨论此案。

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肖洒对记者说:“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起诉,要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逐一判断被告人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在。根据现有证据判断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是区分本罪与其他罪的关键。”

标题:望洲财富案件新进展:未兑付本金27亿 仅追回3亿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2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