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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从业者应该生活在警惕危险之中。过去依赖债务人债务积累和异常高利率的暴利模式可能难以维持。一旦监管和配套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依靠滞后的监管窗口进行套利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顺从、合法、强大的玩家最终将被抛在后面。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现金贷款在中国的兴起是合理的,它满足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触及的群体的融资和消费需求,提高了国家消费金融的普及率。然而,异常高的利率、暴力催收、长期借款等问题已经受到业界的广泛批评,一些平台以高利率覆盖坏账的暴利模式正在不断考验人性的底线。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通过对2000年后日本消费金融市场(贷款行业,类似于中国的现金贷款)整顿的研究,我们认为日本的消费金融市场对中国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行业从业者应该生活在警惕危险之中。过去依赖债务人债务积累和异常高利率的暴利模式可能难以维持。一旦监管和配套法规得到严格执行,依靠滞后的监管窗口进行套利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顺从、合法、强大的玩家最终将被抛在后面。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日本消费金融改革:贷款行业法修正案

20世纪90年代初房地产泡沫破裂后,日本的个人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个人消费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2%,在接下来的十年里,这一比例继续上升,2005年初达到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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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危机时代,蓬勃发展的个人消费也带动了日本贷款行业的发展。根据日本1983年颁布《借贷行业管理法》,“货币借贷业务”成为不吸收存款和提供消费信贷的非银行金融服务行业的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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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在贷款市场发挥了核心作用。与中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类似,日本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审查个人基本信息和自动信贷模式,形成了银行不具备的无担保信贷能力。他们的贷款有以下优点:1。及时性和较短的审查时间;2、方便、无偿借用和偿还;3.隐私,保护借款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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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三个特征的支持下,消费金融公司以不良的信用记录赢得了客户市场,并变得更大更强。当时,日本银行业与中国银行业相似,风险偏好低于消费金融企业,以担保贷款为主,面对风险较高的小额个人贷款相对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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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贷款业的大发展中,消费金融企业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其市场价值不断上升。据《福布斯》杂志报道,1999年,日本四大消费金融公司之一富士的创始人熊宝·武井首次成为日本首富。在当年的福布斯杂志榜单上,他以78亿美元的资产排名日本第一,世界第3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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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日本黄金借贷业的快速发展背后存在许多问题。当时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日本黄金借贷业存在三大问题,即长期借贷、高利率和不当收取,被称为“淘金记三害”。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长期借款:房地产泡沫破裂后,日本进入了“失去的二十年”。长期的经济萧条影响了消费者的偿付能力,贷款人有严重的长期借款,拥有许多消费金融企业的配额。据统计,在2005年《贷款法》颁布之前,有230万借款人有五笔以上的债务,平均债务为230万日元,其中184,000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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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率:由于贷款公司主要使用无担保和无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违约率远高于银行,导致贷款利率异常高。在1954年《出资法》和《利率限制法》颁布之前,年利率高达182.5%,经过五次调整,到1999年,注册合法贷款人的贷款利率仍高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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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投资法》和《利率限制法》修订之前,主流贷款行业从业者的利率都处于灰色地带,即超过了《利率限制法》,但没有超过《投资法》的某些水平(apr=29.2%)。过高的利率加剧了借款人违约率的上升。此外,借贷成本极其沉重,贷款行业陷入高利率和高违约率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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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收集:一些消费金融公司是地下金融的“阳光”,他们有一定的“关系”。他们在收账时不时与黑社会有牵连,这使得这个行业在日本人眼里成了一个名声不好的“高利贷”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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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日本消费金融业与中国有很多相似之处,除了中国市场通过互联网将信贷业务从线下转移到网上,并通过p2p信息中介、互联网消费金融和金融机构+贷款援助模式实现了各种信贷业务。从目前的舆论导向来看,业内对现金贷款的高利率、债务人的长期贷款和暴力催收存在诸多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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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年日本和中国的现状,中日消费金融(贷款行业)出现“淘金潮”有三个原因:

监管滞后:虽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与整个消费金融市场(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和信用卡)相比,其实际规模仍然只有9牛一分,如果没有重大风险事件,很难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监管的滞后将导致监管套利时间和空.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利用资本出资法和利率限制法的利率上限之间的灰色空套利,而中国互联网平台则突破法定利率上限,收取各种名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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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阳光与日本“内阁金融”(未注册的黑市金融或地下金融)的阳光一样。许多网上现金贷款或p2p都是通过私人借贷发家致富的,这是披着互联网外衣的私人高利贷,其商业模式本身相当粗糙和疯狂。虽然暴力收藏在业内仍是少数现象,但在网络时代,暴力收藏的传播和舆论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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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借款人的金融和法律意识薄弱:日本的贷款行业和中国的现金贷款针对的是不愿意被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低收入和金融意识薄弱的次级群体。这些贷款人在借款时对利率不敏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他们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悲剧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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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为了遏制贷款行业的“消费三害”,日本政府从2000年开始不断修改《贷款法》,对贷款行业进行适当控制,并对贷款机构、行业自律机构的准入条件和行为监管做出了明确的约定,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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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进入壁垒

为了确保贷款人贷款业务的合理实施,最低净资产从个人300万日元和法人500万日元增加到2000万日元。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

在组织方面,根据《贷款法》的规定,贷款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保护资金需求者的利益,协助贷款行业的正常运作。该协会应为法人或全国性组织,打算成立协会的从业者必须获得内阁总理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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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的行为约束

利率:禁止贷款从业者和债务人达成超出《利率限制法》第4条的在线合同。

额度:贷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催收:贷款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在不适当的时间将信息打电话或传真给债务人或前往债务人住所。除债务人外,不得要求任何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以外的人拒绝告知债务人其住所和联系方式,或者拒绝接受其他债务催收协助的,不得再向其请求债务催收协助。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十多年来一直如火如荼的日本消费金融受到了收紧监管的冲击。2011年,消费金融市场的市场规模约为12万亿日元,比日本贷款行业法修订前的2000年小了近40%。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贷款金额达到10万亿元的峰值,2006年《贷款行业法》修订后大幅下降,2010年降至2.4万亿元,约为原规模的四分之一。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后监管时代:萧条的日本消费金融业

《贷款法》自2006年生效以来,经历了四个实施阶段,并于2010年6月全面实施。在此期间,新法给日本消费金融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毫无疑问,最深远的影响是取消了《利率限制法》和《出资法》之间的“利率灰色地带”,以及最高法对超额利息偿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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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出资法》规定的29.2%的利率上限已降至20%(利息包括除本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如手续费和礼品)。《利率限制法》自1954年以来一直保持这一规定,10万日元以下的借款利率限制在20%,10万日元至100万日元之间的借款利率为18%,100万日元以上的借款利率为15%。对于上述范围内的贷款,超过15%和18%但不到20%的违规者将承担行政责任,超过20%的违规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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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贷款从业者过度放贷和债务人长期借款,修订后的新法律规定,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年度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否则将禁止发放新贷款。因此,家庭主妇和学生等非收入群体的贷款规模非常有限。对此,在《贷款企业法》实施期间,日本四大黄金消费者开始减少对高风险人群的贷款,以控制贷款利率,满足监管要求。如下图所示,自2006年以来,日本四大黄金消费国的贷款利率开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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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利率上限的要求,日本四大银行不得不将目标客户从高风险群体转移到低风险群体,潜在客户数量也在减少,同时息差也在收窄。全球金融危机后,日本的贷款行业遭受重创,从未恢复。以四大企业之一的aiful为例,2006年《贷款行业法》修订并分阶段实施后,其贷款余额连续八年出现负增长,从2006年的2万多亿元下降到2014年的3200亿元。尽管近年来有所缓解,但在日本经济整体疲软的环境下,它已经显示出疲态,并在10多年前失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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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利率限制外,2006年后影响日本除金企业业绩的源头是利息返还,这使得四大企业之一的吴富士破产。2006年1月,最高法院裁定灰色区域的利息是不正当获得的,这意味着超过20%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偿还。消费金融公司引入了“利息偿还损失准备金”或“利息偿还相关费用”,运营成本的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能力。自2006年以来,消费信贷机构已经向消费者返还了数万亿日元的超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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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四大公司之一的acom为例。自2006年以来,acom已将超额利息返还给贷款人。根据其年度报告的统计,在2006年至2017年的财政年度,acom向贷款人返还了总计9984亿日元的利息,这严重影响了其近10年的业务表现。从2004年到2006年,acom的净利润超过600亿日元,但在2006年《贷款法》修订实施后,acom在10年内损失了5770亿日元,这与巨额利息偿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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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随着《贷款法》的修订,acom是第一家改变经营战略的消费金融企业。Acom率先摆脱了以往对高风险客户的依赖,开发了低息信贷产品来吸引高质量客户。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acom产品的利率区间从13.14%~27.375%下调至12%~18%,以满足《利率限制法》的要求。利率下降后,超额利率贷款余额也下降了。2007年3月,acom的月贷款利率超过18%,为83.7%,但一年后,该比率降至61.6%。可以看出,acom在短期内进行了明显的战略调整,以满足法律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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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战略调整是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的。加上急剧增加和持续的利息偿还费用,acom的业绩惨淡,股价暴跌。数据显示,市场价值在三年内缩水逾85%,从2006年初的800日元降至2010年的约1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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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acom只是日本消费金融衰落的代表之一,而日本四大公司之一的aiful当时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除上述贷款余额大幅减少外,其经营业绩与其他消费金融企业一样惨淡。2007年,aiful连续五年亏损,由于贷款规模缩小和利差收窄,其营业收入也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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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期间,aiful公司创始人兼总裁福田康夫甚至将自己和亲属的500亿日元投入aiful,以补充其严重消耗的资本,凸显了当时日本消费金融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面临的困难。国内贷款行业的萧条与全球金融危机交织在一起。aifui的股价从2007年底的1200多日元跌至2009年的39日元,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陷入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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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尴尬的无疑是曾经是日本首富的吴富士。在日本四大公司中,promise是三井住友财团的子公司,而acom和atful是三菱财团的子公司。与其他四大富士公司相比,它们是四大公司中唯一没有财阀支持而破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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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一季度,吴富士的贷款余额高达17666亿日元,居日本同行业之首。然而,2006年1月,最高法院作出判决,“所有超过《利率限制法》上限的利息(灰色利息)均属无效”,要求吴富士返还多付利息的客户蜂拥而至,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2009年底,吴富士开始停止提供新贷款。截至2010年3月底,吴富士的贷款金额已缩减至5894亿日元。2010年9月,吴富士公司因无法招架众多要求返还超额利息的借款人,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日本贷款行业整顿的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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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经验对我国现金贷款的启示

存在是合理的,现金贷款在中国的兴起是合理的,满足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触及的群体的融资和消费需求,促进了中国经济从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的转变。然而,该行业仍存在高利率、长期借款和暴力集资的现象,这与日本的“淘金记”如出一辙,公众对现金贷款的负面看法也在不断发酵。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我们相信监督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用高利率覆盖高坏账并从债务人处借入新贷款的模式难以维持。监管部门可能会在利率上限(收费项目包含在借款人成本中)、贷款额度上限、行业自律、数据共享和相关法律等方面进行一些调整,以剔除行业中的弱势参与者,并将剩余的高质量参与者纳入监管体系。未来,他们将与央行联系进行信用报告,并在行业内建立一个大数据共享平台。

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目前,只有银行、特许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巨头和一些p2p公司达到36%的利率上限。在未来“好钱赶坏钱”的大环境下,总平台和特许机构将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行业的整顿,行业将从“百花齐放”的疯狂发展演变为“有能力的人”的理性发展。退出一些平台是回归理性的唯一途径。

标题:日本版“现金贷”启示:前首富曾因此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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