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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中国视觉(000681,诊断单元)

每一个记者,每一个编辑毕

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整顿保险市场混乱是当前监管部门的重点,此次监管的重点是第三方投资机构。

几天前,中国保监会通报了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违反保险资金使用规定的情况。中国保监会通知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ICC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英投资管理中心、东方国鑫风险投资管理(新疆)有限公司、新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未按要求提交2016年度报告。

未按规定递交年报  五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遭保监会“点名”

这可能更多的是一个日常管理问题,因为中国保监会不直接受私募股权机构的管理,所以一些机构在提交文件时忽略了这个问题。一家私人股本机构的内部人士告诉《国家商报》,这主要是一个内部问题,需要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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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私募股权机构得到了通知

近年来,保险基金股权投资业务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效。股权投资不仅是优化配置结构、延长资产期限、稳定投资收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于三比一、一减一补、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自2010年以来,特别是自2012年以来,保险机构股权投资规模在短短五年间快速增长,直接投资规模达到13374亿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达到5031亿元,股权投资计划达到26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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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保险基金股权投资业务的增长和进入该领域的机构数量的增加,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风险调查中,通过非现场监管和查询发现,前海周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ICC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英投资管理中心、东方国鑫风险投资管理(新疆)有限公司、新大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股权基金投资机构不了解保险资金使用合规情况,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未按规定按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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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的有关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机构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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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五家公司未能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情况,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要求相关保险机构加强投资后管理,定期了解投资情况和相关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督促股权基金投资机构严格执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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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由于从业人员内部管理的失败,以及后期公司内部治理需要努力。上述私募机构的一位知情人士对《国家商报》表示,由于股权基金投资机构不在中国保监会的直接管辖范围内,一些机构在提交文件时会忽略这方面的工作,今后需要更加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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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国保监会下一步将加强对参与保险基金投资的股权基金投资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合规监管。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基金的事后报告监管机制,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持续跟踪、评估和报告。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保险机构与存在合规问题的相关机构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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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受到严格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中国保监会第一次通报通常不上报的年度文件和资料。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逐步加强了对信保的监管。

6月13日,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包括中国人寿保险(601628)在内的9家保险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16年合并管理报告,要求整改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限定在6月2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合并管理报告和整改报告。此外,中荷人寿、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泰山财产保险、实利保险(中国)、长安责任保险等五家保险机构未提交《确认书》和《承诺书》,瑞士再企业保险有限公司未提交《风险调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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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表示,上述保险公司未按时、完整提交自查报告,表明公司内部管理松懈,合规意识不强,应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使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保监会将结合上述保险机构综合分析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状况,并纳入偿付能力分类监管和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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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未提交偿付能力报告的通知》再次提到,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监发[2015]22号)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每季度末25日内提交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广信HNA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提交2017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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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通报批评,中国保监会仍在积极弥补不足。今年年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分别下发了《互助保险》和《函复工作》文件,进一步提高了互助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了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了公众对互助保险机构的监管,促进了互助保险机构的规范健康发展,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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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明来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相关信息是信息透明的趋势,也是监管保险公司资本流动的一种方式。从现在开始,这是一个市场趋势,所以信息披露会更加完善,相关部门也在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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