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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普惠金融司副司长严丰在银监会《近期工作简报》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现金贷款业务的复杂性和涉及的机构多,下一步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导结合的原则,综合治理相关部门。

现金贷整治新规落地 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牌照

期待已久的现金贷款监管靴终于着陆了。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12月1日晚,互联网金融风险和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现金贷整治新规落地 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牌照

同一天,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严丰在银监会举行的“近期重点工作通报”吹风会上表示,鉴于现金贷款业务的复杂性和涉及的机构众多,下一步,在前期清理整顿p2p现金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遵循标本兼治、疏导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式。

现金贷整治新规落地 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牌照

严丰表示,现金贷款整改工作将遵循以下七项原则:

一是要求发放贷款的主体必须持有相应的贷款业务许可证,对未经批准的非法贷款业务和机构要严厉打击和取缔。

二是各类机构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相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第三,各类机构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得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或骚扰等手段收取贷款。

四是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准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也不得新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和整顿现有机构和业务。相关部门正在起草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现金贷整治新规落地 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牌照

第五,各类机构应遵循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借款人过度借贷和陷入债务危机。

六是各类机构要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充分考虑信用记录缺失、连带债务和欺诈等因素的影响,加强风险防控。

第七,各类机构应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非法交易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标题:现金贷整治新规落地 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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