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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11月29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大兴丢女孩事件今天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二审维持原判,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今年7月23日20点左右,被告人韩磊、李明开车到大兴区因为停车问题和李某发生了争执。 后来,韩磊把李某的女儿孙某从幼儿车内抓住摔在地上,李明当场开车带着韩磊逃离了现场。 7月26日,被扔出去的少女经过抢救无效。

【要闻】北京摔死女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9月25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被一审判决。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韩磊把女孩举在头上摔在地上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11月19日,此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韩磊的辩护律师说,韩磊的行为是法律上的客体认知错误,是侵害对象中发生的错误认知,本案是过失死亡事件,不是故意杀人事件。 一审法院认为说明标准确实不够充分,韩磊不能排除过失导致死亡的合理怀疑,认定事实不明确,由于证据不足,不得要求依法修改判决或发回重审。

【要闻】北京摔死女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原标题:北京大兴跌倒死亡女童事件二审维持原判韩磊被判处死刑)

标题:【要闻】北京摔死女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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