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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情报网(记者陈然) 5月3日报道,2001年,吴昌龙因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爆炸事件嫌疑人被警察逮捕,2004年一审宣判死缓。 12年来,吴昌龙及其家人通过各种途径为自己申冤,案件也开庭审理,但没有判决。 今天,福建省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吴昌龙等5名被告人被判无罪,在法庭上被释放。

【要闻】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12年后宣判 5每个人平均被判无罪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被叫到信访接待室,打开包裹,当场炸毁。 吴昌龙被捕后,自传因警察拷问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于2004年在一审中被判处死缓。 主张自己无辜的吴昌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5年福建省高院将案件发回重审。 但是,2006年,在福州中院的再次判决中,吴昌龙依然被宣告死缓。

【要闻】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12年后宣判 5每个人平均被判无罪

判决后,吴昌龙和其他几个嫌疑犯于同年10月再次向福建省高院上诉。 年,案件再次开庭审理,一直悬而未决。

这12年来,吴昌龙的家人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了情况,直到今年年初,律师杨金柱和李金星都介入了。 在两位律师和福建省高院的周旋下,以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为切入点,让离家12年的吴昌龙回家。 其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案件,在本法规定的搜查拘留、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签订的,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需要继续核实、审理的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保候审、监视居住。

【要闻】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12年后宣判 5每个人平均被判无罪

今天上午9点,12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员会爆炸事件在福建省高院开庭。 律师杨金柱和李金星为无罪辩护。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判,吴昌龙等五名被告人被判无罪,在法庭上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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