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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加强中巴24小时战术合作伙伴关系、打造新时代更紧密中巴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鄂尔多斯北京11月4日电

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中巴24小时战术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新时期更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年11月4日,北京)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伊姆汗于年11月2日至5日对中国进行了首次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了李克强,总理与李克强举行了会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分别举行了会见。 两国领导人在热情友好、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气氛中,就共同关心的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伊姆兰汗总理还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发表演讲。 除北京外,伊姆汉总理还去上海出席了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关系迅速发展的历史和所取得的巨大进步,认为中巴友谊受到了时间和两国国内、地区和国际环境变化的考验。 双方同意在2005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立的大体上,进一步加强中巴24小时战术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新时期更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

一、政治关系和战术信息表达

双方强调,中巴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兄弟、好伙伴。 中国和巴西的友谊与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快速发展。 双方继续从战术和长期立场看中巴关系。

中方始终把中国和巴西的关系放在外交优先方向,巴基斯坦在关系到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一贯给予坚定的支持,坚决支持巴基斯坦维护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安全,巴基斯坦支持地区和平、稳定和

巴方强调如下。 巴中关系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础,中国友好是巴举国共识和全民共同的愿望,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为巴经济快速发展提供的大力支持和援助,坚定不移地遵守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努力。

双方同意保持两国领导人的频繁互访和会谈,继续利用多边场合举行领导人的双边会见。 进一步加强两国立法机关的关系。 中方欢迎巴基斯坦议会成立巴中友好集团。

双方同意建立中巴外长战术对话,将以往的副外长级战术对话调整为外交协议。 在外交官的训练方面继续交流。

二、中巴经济走廊

伊姆兰汉总理称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旨在加强地区和国际相互连接的“一带一路”倡议。 双方再次表示,“一带一路”提案提供共赢的国际合作模式,为所有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繁荣带来新的机遇。 作为“一带一路”的象征性项目,中巴经济走廊的高速发展对“一带一路”合作发挥了重要意义。

双方回顾了中巴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的进展,对各行业特别是能源行业的建设成果感到满意。 双方对中巴经济走廊未来快速发展方向有高度共识,一致认为,及时完成建设项目,聚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快产业、园区和农业行业合作,早期提高中巴经济走廊的一切潜力

双方命令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继续探索新的合作行业,决定今年年底前在北京召开第八次联合合作委员会会议。 进一步扩大中巴经济走廊框架内的合作,双方宣布增设社会民生事业集团,更好地利用援助合作支持巴方改善民生。

双方重申致力于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认为中巴经济走廊是合作共赢的项目,促进区域互联,给整个地区带来繁荣和迅速的发展。 双方同意通过现有机制和途径,包括中巴战术对话、外交协议和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委员会等,就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进行讨论。

双方一致认为瓜达尔港是区域间互联的重要节点和中巴经济走廊的支柱。 双方同意加快瓜达尔港港口和辅助项目的建设。

双方反对中巴经济走廊的负面推进,坚决保护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安全。 赞赏参与巴基斯坦国内经济项目的中方人员的巨大贡献。 中方感谢在巴基斯坦的中国人和为了保护项目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三、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

双方同意通过进一步巩固和开拓两国经济关系,加强贸易和投资行业实务合作,在优先行业设立合资公司,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展中小企业合作等提高巴基斯坦的工业能力。

双方观察到两国贸易额不断增加,同意继续采用互派贸易采购团,扩大农产品和新闻通信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简化海关,检查检疫程序措施,缓解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 双方同意尽快完成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二阶段谈判,继续推进中巴服务贸易协定谈判。

双方同意完全利用中国贸易促进会和巴基斯坦工商联合会建立的中巴商务理事会和两国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之间现有的合作机制加强两国的经济合作。 双方同意明年初召开新的经贸联合委员会会议。

双方重视中国人民银行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的良好合作,对两国本币交换协议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就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业和银领域的合作达成一致。 双方满意地观察到中巴两国银行已经在对方国家开展业务。 双方同意加强旅游宣传合作。

四、海洋、科学技术、航天、环境与农业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海洋事务中的政策对话和战术信息表达,对中巴海上合作对话的进展表示满意。 双方同意继续在航行安全、海洋经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密切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新兴技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新闻通信技术等行业的合作,扩大相关科学技术在卫生、农业、水资源、能源和食品安全行业的应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双方同意积极实施《中国国家航天局和巴基斯坦空间和外大气层研究委员会-年宇宙合作纲要》。 双方对今年年初巴基斯坦遥感卫星发射成功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加强空之间的技术应用行业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在载人航天行业的合作,中国载人航天工程事务所和巴基斯坦空之间和外大气层研究委员会就合作签署了框架协定。

双方同意气候变化、防治荒漠化、海水淡化、水资源管理、造林和生态恢复、湿地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迅速发展、灾害管理和风险缓解等双方共同重视行业合作。

巴方赞扬中方在农业行业取得的巨大成就。 双方同意在现有农业合作的基础上探索越来越多的合作新行业。

五、社会行业的合作

巴方说,中国在过去的40年里使7亿多人摆脱贫困,巴方想学习中国的扶贫模式。 中方愿加强巴方与扶贫行业的政策对话、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帮助巴方建设扶贫示范项目,使巴方无偿援助向农业、教育、医疗、扶贫、供水、职业培训等方面倾斜。

双方同意加强卫生、医疗等行业合作。 双方将探讨疾病监测、疫苗生产和以前传给医药行业的经验分享和合作。

巴方赞赏中方对腐败的不懈努力和重大成果,希望学习中方在反腐败行业的成功经验。

六、人文交流

双方强调两国人文交流的重要性,鼓励两国国民交流,并同意为此提供越来越多的签证便利。

双方决定将2019年定为中巴友好城市年,推进建立越来越多的友好省市关系,加强两国地方负责人之间的交流和对话。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相邻地区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在经济、贸易、交通、能源、产业、旅游、教育、人文交流和民生等行业的合作。

双方对两国教育合作迅速发展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加强教育机构特别是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 中国是巴基斯坦学生重要的留学目的地国,约有25000名巴基斯坦留学生在中国学习。 中方将向巴方提供越来越多的奖学金名额。

双方鼓励两国大学加强联系,开展共同学位和交流项目,在中国大学开设越来越多的巴基斯坦研究和乌尔都语课程,推动在巴基斯坦大学开设越来越多的汉学和中文课程。 双方同意尽快开展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学历和证书的协商谈判。

中方同意在技术和职业训练行业向巴方提供支持,包括职业训练机构升级、职业训练人员交流和教育人员能力建设,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培养熟练劳动力。

双方同意进一步促进两国智囊团的交流,鼓励双方召开越来越多的会议,相互派遣学者。 双方鼓励两国媒体加强合作,支持媒体人员互访和组织培训。

双方同意执行《中巴文化合作协定执行计划》,进一步加强两国文化、艺术、广播、电影、出版、体育等行业合作。 双方将加强博物馆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文物和手工艺品的保护和欣赏,增进两国考古学界的交流。 双方将探讨在北京举办古代巴基斯坦和犍陀罗文物主题展览会的可能性。 双方同意加强体育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具体复印件由体育主管部门直接协商。 双方积极鼓励和支持两国出版机构翻译和印刷对方的文学经典,帮助两国人民品味对方丰富的文化。

双方同意成立中国-巴基斯坦青年交流委员会,负责两国青年交流和青年事务合作的协调。

七、国防、安全和反恐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国防合作,保持两国军队高层互访和各部门、各级之间的交流,逐一发挥中巴国防安全协商机构的作用,深化两国在联合军演、训练、人员交流和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对“三股势力”的合作达成一致。 双方将继续通过战术对话、反恐和安全协商等现有机制,加强在相关行业的信息表达和合作。

中方支持巴基斯坦为反恐作出的承诺和努力,支持巴基斯坦自主实施反恐战术,赞扬巴基斯坦人民为反恐作出的巨大牺牲和为维护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的重要贡献。 中方称赞巴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金融监管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呼吁各相关公司客观公正地看待巴方在反恐行业所做的努力。

巴方继续坚定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依法打击包括“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伊运)”在内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

八、国际和区域问题

双方重申,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大体上,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维护现行的国际秩序和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体系。 双方同意支持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和合作共赢。 双方支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国改革,兼顾所有会员国的利益和关心。 作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出兵国,中巴双方同意加强维和行动政策的协调、能力建设和经验交流。

双方认为和平、快速发展、合作、共赢是本地区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 各国要促进合作和可持续安全,不要把快速发展与第三方国家关系对比,多促进本地区各国的互信,尊重各国关于本国快速发展道路和外交政策的自主决定,共同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

双方认为,和平、稳定、合作、繁荣的南亚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 双方强调,应该通过对话处理本区域的一切疑虑,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实现区域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 中方赞赏巴基斯坦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支持通过对话、合作和谈判寻求和平,巴基斯坦为改善与印度的关系,处理两国之间的悬案而作出的努力。 巴方支持中国积极参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相关活动。

双方同意加强阿富汗问题上的合作,支持“阿人主导,阿人全部”阿富汗和平与和解进程。 中方赞赏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在《阿巴和平与团结行动计划》框架下密切协调,切实加强两国各行业合作。 双方认为,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对深化三方快速发展和安全合作,促进阿富汗和平稳定发挥重要意义,支持阿富汗年内主办第二次三方外长对话。

双方强调,应该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基本和平处理中东地区的一切争论。

双方认为伊朗核问题《共同全面行动计划》是多边主义的重要成果,也是通过对话和外交手段协商处理许多复杂问题的良好模式。 双方呼吁各方遵守各自的约定,通过对话处理相关问题。 双方一致反对国际法的大体单边行为和有违长臂的管辖。

双方表示支持多边和非歧视性军备控制和核不扩散合作,对核不扩散标准和进程方面长期存在的双重标准现象表示关切,呼吁制定维护法律权威的政策和长期规则。 中方赞赏和支持巴基斯坦为加强世界核不扩散机制而采取的措施,支持巴基斯坦与核供应国集团接触,欢迎巴基斯坦遵守核供应国集团准则的角度。

双方强调,为了执行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决议,各国不得将联合国相关制裁机构和金融行动特别事业集团政治化。 双方重申应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条约。

双方要加强共同关心的国际区域事务中的协调与合作,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亚欧会议、东盟区域论坛、亚洲相互合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国际和区域机制内保持密切的信息表达与协调 中方欢迎巴方成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称赞巴方积极参加去年6月在青岛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15份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

伊姆兰汉总理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烈接待,邀请中国领导人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问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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