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69字,读完约4分钟

鄂尔多斯10月30日电记者调查:章公祖师像荷兰诉讼预计由二次听证福建村民出庭

鄂尔多斯记者刘芳

中国村民向荷兰藏家追逐章公祖师肉体乘坐佛像的第二次法庭听证将于当地时间31日下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举行。 据中荷律师团透露,代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浦村的6名村民代表将出席听证会。 应福建村民的要求,荷兰法庭在荷兰藏家电脑上对佛像倒卖交易的新闻数据实施了取证固定行动。

福建村民进入荷兰法庭

福建村民荷兰诉讼代表、荷兰律师扬·霍尔特海斯告诉记者,这是法庭判决前的最后听证。 福建村民首先必须确立“荷兰藏家奥斯卡·范奥维利姆拥有的佛像是阳春村普照堂被盗章公六全祖的肉体像”的事实,法庭才能明确“被告拥有佛像是出于善意取得的吗,被告对佛像拥有一切权利。

据中荷律师团成员介绍,去年第一次听证后,福建村民提出了六项补充证据。 其中最重要的是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出具的全面调查报告,该报告系统严密论证了被告拥有的佛像是章公祖师的肉体坐在佛像上。

霍尔特说,福建村民要求派代表出席这次听证。 “被告向法庭提交了46页的补充陈述和18份补充证据。 原告方面必须在听证会上应对新的事实、证据和专家的观点。 如果福建村民代表不出庭陈述,这将是不公平的听证。 ”。

预定出庭的福建村民代表告诉记者,他向荷兰申请了签证。 6名村民代表预定于30日从广州乘坐航班,预计在听证会开始前到达阿姆斯特丹。

荷兰法庭实施了取证的固定行动

据悉,章公祖师的肉体乘坐佛像在阳春村普照堂供奉了一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被盗。 2015年3月,在匈牙利展出时,这座佛像受到广泛关注,佛像所有者范·奥贝里姆被拆除。 在随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维利姆提出了福建村民不可接受的条件。 2016年5月底,福建村民委托中荷律师团在荷兰提起诉讼。

在去年7月14日举行的第一次听证中,范·奥贝里姆主张用佛像和想保持匿名性的“第三者”交换了其他艺术品。 福建村民代表命令法庭公开被告“交换协议”和“第三者”的身份,要求法庭宣布“交换协议”违法且无效。

霍尔特说:“被告继续拒绝提供获得佛像的证据,拒绝公布‘第三者’的身份,没有明确其事实。 福建村民提出单独动议,要求固定法庭取证,法庭要求批准。 ”。

据说荷兰检察官和警长进入阿姆斯特丹范·奥伯利姆的住所,从他的电脑上复制了所谓的“交换协定”和“第三者”身份的特定消息。 相关数据现在由独立的第三者保管。

原告方面申请取得这些数据,但法庭没有批准。 霍尔特说,法庭驳回原告的申请可能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 “我们会考虑是否根据法院的判决重新提交申请。 ”。

国内诉讼确认中国村委会的法律地位

关于福建村民在国内进行的平行诉讼,霍尔特·海斯被告一直主张中国村民委员会无权成为诉讼主体,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进一步确认了中国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其中包括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霍政欣告诉记者。 “在认定诉讼主体资格时,荷兰法庭根据国内法,适当参考了外国法。 荷兰法庭有自由裁量的空之间。 当然希望荷兰法庭接受我们的意见。 ”。

霍政欣还指出,中荷两国没有签署相互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双边协定,也没有适用的多边条约。 一般来说,中国法庭的判决在荷兰被批准执行并不容易,反之亦然。 章公祖师佛像现在在荷兰,被告也在荷兰,这个案件的荷兰诉讼判决有可能实际执行。

据说负责审理此案的荷兰法官增加到了3人。 霍尔果斯告诉记者,听证会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届时,可能宣布最终判决或宣布临时判决。 例如,要求就诉讼某一方的主张提出补充证据。


“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案开审 村民补充新证据材料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一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07-27 08:51:55

标题:“记者调查:章公祖师像荷兰诉讼将举行二次听证 福建村民有望出庭”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8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