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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马尼拉11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联合声明

(年11月16日马尼拉)

应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罗德里戈·罗阿德特尔特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年11月15日至16日正式访问菲律宾。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与杜特尔特总统进行了双边会谈,分别会见了阿基里诺·皮门特尔主席和潘塔里昂·阿尔瓦雷斯主席。 两国领导人就中菲关系、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

二、双方认识到,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国关系实现了转变,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两国互信不断加深,实务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海上对话合作不断推进,给双方带来真正利益,为地区和平、稳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双方一致同意在相互尊重、诚实、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推进中菲关系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四、双方同意加强高层交流,两国领导人通过双边互访、通话、书信往来和多边场合会晤等方法保持密切的信息表达,进一步深化双边关系。 菲律宾一再重申中国政策。

五、双方认识到“一带一路”倡议和菲律宾快速发展计划的潜力,以及与东盟互联计划的协同性。

六、双方同意实施《中菲经贸合作六年快速发展计划》,在基础设施、生产能力和投资、经贸、农业、民生快速发展、社会人文等重要行业推进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中菲工业园区合作计划》。

七、双方同意加强国防及执法安全行业的合作。 菲方感谢中方为马拉维反恐战争提供的一系列援助,在棉兰老岛建立了两处戒毒中心。 中国重申坚定支持和援助菲律宾恐怖主义、毒品犯罪和马拉维战后迅速重建。

八、双方同意加快相关进程,根据交换和签署的协议,加速实施相关项目,如卡里巴水库项目、赤口河灌溉项目、南北铁路南线项目和马尼拉两个桥梁等。 双方同意明确和加快实施第二次优先合作项目。 共同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按照适当的招标程序和透明度要求符合两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通行的国际实践和标准。

九、双方认为两国经贸投资、海关、贸易便利化和在质检行业合作潜力巨大。 中方希望继续鼓励和支持公司扩大对菲投资,扩大进口越来越多的菲律宾高质量产品,提高两国贸易投资的规模和质量。 双方希望继续为两国公司投资对方国家提供良好的环境。

十、双方同意加强农业渔业合作。 中国希望支持菲律宾科技驱动型农业的迅速发展,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菲农渔业的迅速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十一、双方同意在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体育等人文行业加强合作,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合作。 双方同意努力开通两国二线城市之间的新直达航班,支持越来越多的直达航班促进双向旅行。

十二、菲方欢迎中国在达沃市设立总领事馆。 双方在国际实践和互利的基础上大致按照1975年的建交公报大致对双边外交馆舍,特别是最紧迫的关心进行适当安排。

十三、双方认识到,在包括中国和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总体稳定。 落实习近平主席和杜特尔特总统的共识,两国建立了中菲南海问题协商机构,双方对此表示欢迎。 这有助于双方管理和防止海上事件,加强海上对话合作,促进双边关系的稳步发展。 双方同意在包括海洋环境保护、减灾等行业加强合作,包括进一步讨论可能的海洋科学试验合作。

14 .双方想探讨在海洋油气勘探和开发等其他可能的海上合作行业合作的方法。 关系合作必须符合两国各自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不影响两国各自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方面的角度。 双方同意继续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协商谈判,确保全面、比较有效和完善执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15 .双方认为海上争端问题不是中菲关系的全部。 双方重申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在南海航行和飞行自由、商贸自由和其他和平用途的重要性,根据《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国际法,大体上不诉诸武力或不要武力威胁 双方同意继续建立信任措施,提高互信和信心,在南海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过多的混合化、扩大化、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十六、双方肯定两国在区域多边组织内的合作,加强联合国、亚太经济合作会议(东盟)、东盟、亚欧会议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合作,在共同关心的问题上保持密切的信息表达,相互支持

17 .中方祝贺菲方成功召开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履行东盟轮值主席国的职责,并赞扬菲方为推进东亚合作,特别是中国-东盟关系的迅速发展发挥的重要积极作用。 菲方称赞中方为菲方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提供的支持和援助,以及为地区和世界经济增长作出的贡献。

18 .双方欢迎访问期间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和合作谅解备忘录(清单附件后)。

十九.双方一致认为,李克强总理的成功访问将为增进中国和菲律宾的友好、深化两国合作作出重要贡献。

二十、李克强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感谢杜特尔特总统、菲律宾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款待。

附属品

签署联合文件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援助菲律宾马尼拉两个桥梁项目的立项交换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援助菲戒毒中心项目的立项交换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菲律宾共和国贸易工业部关于工业园区快速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菲律宾共和国财政部第二次要点共同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共同推进菲律宾共和国交通部菲律宾南北铁路南线项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菲律宾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署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的谅解备忘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菲律宾环境和资源部中菲生产能力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项目清单的实施框架》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和菲律宾共和国国防部关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菲律宾全国青年委员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菲律宾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菲律宾共和国基地转化快速发展局谅解备忘录》

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和菲律宾财政部赤口河灌溉和加勒比水库项目融资合作协议》

14、《菲律宾共和国年人民币债券发行承销协议》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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