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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徐开彬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07-1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近日,知名学者汪晖事情被炒得沸沸扬扬。学术界形成了两派,一派是以王彬彬、林毓生、项义华和《南方周末》为代表的“倒汪派”,认为汪晖涉嫌抄袭,并促成了60多名国内学者上书清华大学,要求就汪晖事情进行调查;而另一派“挺汪派”,是以钱理群、李陀、孙郁、赵京华、朱永嘉等知名学者为代表,认为汪文个别引文不准确,是学术规范问题,不属于抄袭。并且,有三联书店舒炜、作者钟彪、魏行等,通过仔细考证认为“抄袭说”不成立。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笔者以为,汪晖的原文中个别地方引文确实存在问题,如将勒文森对梁启超的评价用到鲁迅身上,虽然汪在此处采用了标注页码的注释,可以排除抄袭之嫌(王彬彬没有标出汪晖原文中的页码注释),但用错了对象(“挺汪派”认为可能是文案的文案错误),没有用冒号和引号(有人解释为当年的引文样式不规范),是汪晖被拽住尾巴的最明显的一个硬伤。不过,王彬彬的指摘也存在夸大甚至故意误导的地方。比如,他认为汪晖的释义“参见”引文样式,没有打冒号和引号,是“搅拌式抄袭”和“掩耳盗铃式抄袭”,并认为“参见”是表明自己的论述与参见的那本书、那篇文案没有渊源关系。这种说法其实有待商榷。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比如,美国通用的人文科学mla样式和社会科学apa样式中,对参考文献的释义(英文为paraphrase,王彬彬称之为“偷意”,并不准确)是完全允许的。如果是对原作者观点的阐释,则不需要标注冒号和引号,只须标注文献来源;只有原封不动照搬原文时,才需采用冒号和引号。王彬彬的论文一字不动大段引用的汪晖论文,却省去原文中的参见注解,是不规范的。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就在汪晖事情尚未处理之时,另一名学者、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影响中国50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的上海大学朱学勤教授,也被曝出涉嫌抄袭(《东方早报》7月11日)。有人指摘朱学勤的博士论文“剽窃”了他人的论著。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巧合的是,两人被指“抄袭”的都是早期的博士论文,前者完成于1988年,后者则晚4年,写于1992年。既然汪晖被所谓的“自由派”媒体穷追猛打,被60多名国内学者联名要求调查,那么,在朱学勤先生的“问题”被揭露后,是否也该受到同样的“追责”?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就这些事情,诚如在《东方早报》里“揭露”朱学勤先生的网友isaiah所说,朱学勤和汪晖,两者在学术规范上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问题;但以今天的标准去评估上世纪80年代的人和事,并不公平。在那个时代,我们对西方的各种研究都还显得有些陌生,上世纪末的整个20多年,国内的学术从业首要是引进西学,很多学者都在大量借鉴,或者说得直白点,就是抄西方的著作。正如钱理群与梁文道所说,中国学术界在过去根本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对待学术规范标准。即便是现在,也没有树立起公认的如apa、mla等严格规范的论文文体样式。如果以现在的引文规范要求上世纪的中国学者,可以肯定,如果不是百分之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文科学者,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不信,大家可以对全部文科行业的学者们在上世纪末20年间的论文和著作进行全面调查。

“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鉴于此,笔者以为,对发生在上世纪的这些事件,没有必要去穷追猛打,不管是出于个体目的也好,还是为了学术打假。要点要做的,应该是向现在的学生和年轻学者传授学术规范方面的知识。上世纪的学术规范问题,不是某一个体的问题,而是整个知识界的问题,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历史。学界、媒体对过去历史的态度,应该是理解与反省,如果要批判的话,最好不要对比个体。当然,这一事情,也折射了时代的变迁,反映了中国学术规范上的进步。如果我们能从中学到了一点什么的话,将是汪晖与朱学勤事情的最大意义。

标题:“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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