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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林森浩的辩护人斯伟江离开法庭,被记者们包围。

林森浩投毒案是斯伟江去年下半年花费最多心血的死刑案。 他认为,即使构成故意杀人,死缓也应该差不多。 “死刑和死刑有很大的区别”。 但是,法院最终驳回了所有的需求。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与林浩事件相比,斯伟江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是怎么介入这个事件的?

斯伟江:一审时,家人来找我,但当时并不怎么引人注目。 因为没有爆炸,所以事实上有问题。 二审的时候,唐律师拿着文件来找我。 看了卷子,觉得不应该故意杀人。 公安决定故意伤害,逮捕时故意杀人。 林森浩的主观是故意的,我没说我希望你黄洋死,或者我一定是放任了你黄洋死。 故意伤害是10到15年,所以我觉得可以做到。 其实林森浩想开个玩笑,只是“开玩笑”的说法黄洋家不能接受。 这可以理解。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之后,我拿到了文件中的病历,找了七八个机构看。 看起来有两个机构有问题。 一个是胡志明法医。 另一个不报告。

记者:你们是怎么发现你们认为的“疑点”的?

斯伟江:从文书卷来看,最大的问题是饮水机的水量是多少,以及亚硝胺的量也不清楚。 所以二审的时候,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找证据。

我们根据警方侦查试验的饮水机水量进行计算,但无法计算出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量,远达不到致死量。

然后去看这个药品,发现是天津的化学试剂所自己非法制造的,没有进行外部验证。 我们找了一家针对司鉴制作的样品的日本企业,还有另一家美国企业,关于商业机密,我们说不能说怎么制造,但一定不是那么简单。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另一个是质谱。 没有毒物检查、质谱是不能报告的。 我们先找到司鉴所,他们想给,但后来检察院一走,我们就没拿到。 所以这个毒药到底是什么,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为什么不出质谱图呢?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这些“疑点”迎来了下一次二审吗?

斯伟江:我觉得不应该杀人。 死刑和死刑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从量刑和定性来看都不应该杀人,更何况现在还有这些疑点。 如果不是二甲基亚硝胺、不纯或变质,达不到致死量,就会有其他因素。 所以,我们的辩护观点很明确,要求重新鉴定。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二审庭审中胡志明法医“死于爆炸性乙肝”的说法具有非凡性。

斯伟江:胡法医看了病历和两份检查报告后进行了评价。 其中主要与黄洋相关的乙肝抗体4月3日以后从阴变为阳,被认为是爆炸性乙肝。 当时有人写黄洋的病历不排除爆炸性乙肝的可能性,胡法医说,和我的评价一致。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就是无罪。 因为我问是不是喝了之后诱发了黄洋死亡,胡法医认为是偶然的,没有关系。

记者:为什么必须要求重新认证?

斯伟江:除了上面的疑点,还有一个核心问题。 上海市公安局和司法鉴定中心的尸体解剖和报告,没有对黄洋的血液、尿、肝等进行毒物检查。 检方鉴定人表示,他做检查时已经过了几个月。 但是,第一次公安为什么没有被检测出来? 鉴定人在法庭上说我不评价别人的工作。 另外,鉴定程序也不符合规定。 所以要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才能处理问题。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你如何评价刑法律师的工作?

斯伟江:没有成就感。 因为你老是失败。 上海有一句话叫做在螺母壳里做道场。 我们在小空之间移动貂。

刑辩是值得的,但对律师伤害太大,有心理阴影。

记者:但是,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反转质疑”的影响力,让你辩护的念斌无罪了。

斯伟江:影响力不代表成功斌的事件之所以能成功,实际上也要归功于最高法的企图。 否则,除非警察出庭,否则专家不出庭,不会出现质谱图。 律师怎么翻呢?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最近平反了一点冤屈,你觉得怎么样?

斯伟江:总体来说,这波反而有个案意义。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可能是传唤事件追究了责任。

记者:程序正义观念普及后,目前出现了类似念斌案的舆论,认为没有判决不是因为念斌不是犯人,而是公安机关工作不扎实,而是部分程序问题。 你觉得怎么样?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斯伟江:念斌事件不是程序问题,念斌事件是实体,有毒吗? 如果是手续问题,读斌案很容易,抽查的笔录不合格,应该排除。

舆论认为别人有罪,你凭什么认定? 为什么要办刑事手续? 因为我害怕确定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口供中心主义,与我们刑法重视证据、轻视口供的理念相反。 现在,调查水平和调查想法都过时了,没有追究责任。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你认为改变现状最重要的地方是哪里?

斯伟江:一是改变口供中心主义,二是排除酷刑。 最核心的东西是,进去后全程录像,同时律师可以传唤,所以谁也不会拷问。 更核心的是,检察院必须独立,公安案件有约束,之后法院必须独立。 我们现在不独立。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这次二审法院不支持你们的要求,维持原判。 你觉得这个判决结果怎么样?

斯伟江:我们已经努力了。 对不起,我不满意结局。 在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再做一次努力。 无论如何,司法公正实现的核心是,在司法机关,我们的律师只是辅助因素。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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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投毒案二审依然是死刑法院应对两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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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专家:道德智能必须从小培养

1月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林森浩的辩护人斯伟江离开法庭,被记者们包围。

林森浩投毒案是斯伟江去年下半年花费最多心血的死刑案。 他认为,即使构成故意杀人,死缓也应该差不多。 “死刑和死刑有很大的区别”。 但是,法院最终驳回了所有的需求。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与林浩事件相比,斯伟江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是怎么介入这个事件的?

斯伟江:一审的时候家人来找过我,但当时并不怎么引人注目。 因为没有爆炸,所以事实上有问题。 二审的时候,唐律师拿着文件来找我。 看了卷子,觉得不应该故意杀人。 公安决定故意伤害,逮捕时故意杀人。 林森浩的主观是故意的,我没说我希望你黄洋死,或者我一定是放任了你黄洋死。 故意伤害是10到15年,所以我觉得可以做到。 其实林森浩想开个玩笑,只是“开玩笑”的说法黄洋家不能接受。 这可以理解。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之后,我拿到了文件中的病历,找了七八个机构看。 看起来有两个机构有问题。 一个是胡志明法医。 另一个不报告。

记者:你们是怎么发现你们认为的“疑点”的?

斯伟江:从文书卷来看,最大的问题是饮水机的水量是多少,以及亚硝胺的量也不清楚。 所以二审的时候,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找证据。

我们根据警方侦查试验的饮水机水量进行计算,但无法计算出二甲基亚硝胺的致死量,远达不到致死量。

然后去看这个药品,发现是天津的化学试剂所自己非法制造的,没有进行外部验证。 我们找了一家针对司鉴制作的样品的日本企业,还有另一家美国企业,关于商业机密,我们说不能说怎么制造,但一定不是那么简单。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另一个是质谱。 没有毒物检查、质谱是不能报告的。 我们先找到司鉴所,他们想给,但后来检察院一走,我们就没拿到。 所以这个毒药到底是什么,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为什么不出质谱图呢?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这些“疑点”迎来了下一次二审吗?

斯伟江:我觉得不应该杀人。 死刑和死刑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从量刑和定性来看都不应该杀人,更何况现在还有这些疑点。 如果不是二甲基亚硝胺、不纯或变质,达不到致死量,就会有其他因素。 所以,我们的辩护观点很明确,要求重新鉴定。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二审庭审中胡志明法医“死于爆炸性乙肝”的说法具有非凡性。

斯伟江:胡法医看了病历和两份检查报告后进行了评价。 其中主要与黄洋相关的乙肝抗体4月3日以后从阴变为阳,被认为是爆炸性乙肝。 当时有人写黄洋的病历不排除爆炸性乙肝的可能性,胡法医说,和我的评价一致。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就是无罪。 因为我问是不是喝了之后诱发了黄洋死亡,胡法医认为是偶然的,没有关系。

记者:为什么必须要求重新认证?

斯伟江:除了上面的疑点,还有一个核心问题。 上海市公安局和司法鉴定中心的尸体解剖和报告,没有对黄洋的血液、尿、肝等进行毒物检查。 检方鉴定人表示,他做检查时已经过了几个月。 但是,第一次公安为什么没有被检测出来? 鉴定人在法庭上说我不评价别人的工作。 另外,鉴定程序也不符合规定。 所以要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才能处理问题。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你如何评价刑法律师的工作?

斯伟江:没有成就感。 因为你老是失败。 上海有一句话叫做在螺母壳里做道场。 我们在小空之间移动貂。

刑辩是值得的,但对律师伤害太大,有心理阴影。

记者:但是,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反转质疑”的影响力,让你辩护的念斌无罪了。

斯伟江:影响力不代表成功斌的事件之所以能成功,实际上也要归功于最高法的企图。 否则,除非警察出庭,否则专家不出庭,不会出现质谱图。 律师怎么翻呢?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最近平反了一点冤屈,你觉得怎么样?

斯伟江:总体来说,这波反而有个案意义。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可能是传唤事件追究了责任。

记者:程序正义观念普及后,目前出现了类似念斌案的舆论,认为没有判决不是因为念斌不是犯人,而是公安机关工作不扎实,而是部分程序问题。 你觉得怎么样?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斯伟江:念斌事件不是程序问题,念斌事件是实体,有毒吗? 如果是手续问题,读斌案很容易,抽查的笔录不合格,应该排除。

舆论认为别人有罪,你凭什么认定? 为什么要办刑事手续? 因为我害怕确定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口供中心主义,与我们刑法重视证据、轻视口供的理念相反。 现在,调查水平和调查想法都过时了,没有追究责任。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你认为改变现状最重要的地方是哪里?

斯伟江:一是改变口供中心主义,二是排除酷刑。 最核心的东西是,进去后全程录像,同时律师可以传唤,所以谁也不会拷问。 更核心的是,检察院必须独立,公安案件有约束,之后法院必须独立。 我们现在不独立。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记者:这次二审法院不支持你们的要求,维持原判。 你觉得这个判决结果怎么样?

斯伟江:我们已经努力了。 对不起,我不满意结局。 在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阶段再做一次努力。 无论如何,司法公正实现的核心是,在司法机关,我们的律师只是辅助因素。

“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相关副本

林浩投毒案二审依然是死刑法院应对两大焦点

黄洋父:维持原判也不高兴

教育专家:道德智能必须从小培养

标题:“斯伟江:希望林森浩得到合格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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