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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没有“有身份的人” 汪强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2009-10-15 [打印] [关闭] 在“史上最牛团长夫妇”事情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221团副团长陈伟的一段话:“你们不要浪费警力,这里不就是一个景点吗?不就是一个小服务员吗?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其实,各个人都有一定的身份,而陈副团长所说的当然是指特殊身份),几分钟的一个小事,你们不要把事件搞大了。”(《北京青年报》10月14日)

“法治社会没有“有身份的人””

陈副团长夫妇因为觉得自己有身份,就用公车去旅游。因为觉得自己有身份,当讲解员叫大家不要触摸景点壁画时,副团长夫人于富琴偏偏要摸一摸。因为觉得自己有身份,当讲解员制止她触摸时,她啪啪就给讲解员两个耳光。因为觉得自己有身份,就以为打人没什么了不起,打的不就是“一个小服务员”吗?

“法治社会没有“有身份的人””

由此,我想到原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在猥亵了一个年仅11岁的热心为他带路的小女孩后,他当众叫嚣:“我就是干了,如何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如何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如何收拾你们。”看,林与陈有着相同的心态:我是领导干部,我是有身份的人!有身份的人,就不必将没身份的人放在眼里,就可以为所欲为!

“法治社会没有“有身份的人””

像陈伟、林嘉祥那样如此张扬的领导干部不是很多,但在内心深处觉得自己身份特殊的领导却不少见。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自己当普通公民看待,除非有一天,自己犯了事,要被剥夺自由甚至要被剥夺生命了,他们才会异想天开地说什么他们什么职务都不要了,只想当个普通工人、普通农民。其实,即使在此时,他们依然觉得自己身份特殊,其潜台词是通常的公民犯了事要受到法律严惩,而他们是有特殊身份的人,犯了事可以不受严惩,只要削去职务就行了。然而,到了此时,他们即使只想当个有自由的普通公民,也属于奢望了。

“法治社会没有“有身份的人””

因为此,做领导干部的最好早点记住,作为公民,自己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现代法治社会不允许特殊公民存在。忘记了这一些,重则会最终想做普通公民而不得,轻则会像陈伟、林嘉祥这样被人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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