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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工程被割“唐僧肉” ——黑龙江一安置工程变“烂尾工程”追踪 “新华视点”记者 高广志 邹大鹏 李勇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12-0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居民温春英寒冬里手掐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书,她和几十户已经交完全款的邻居如何也想不明白,眼前已经建好一年多的东湖小区新楼房为何没有供暖和排污配套,成了“烂尾工程”住不进去。

东湖小区的身份不是“经济适用房”,而是从“沈治工程”、“棚改工程”到“不明确的烂尾工程”,小区的“身份”不断变化的幕后支撑,“惠民工程”不断砍“唐僧肉” “说不清楚”的“沉治工程” 温春英告诉记者,她签署了“双鸭山市东湖区工程建设司令部”和“协议书”,于2009年7月购买了全栋大楼。 当时,售楼人员说10月可以入户,结果一年多没进去。 售楼员说钥匙早就交给区政府了,暖气和污染等辅助工程必须在政府完成后才能入住。 ”。 “这8栋建筑物快两年了。 看看外墙上的油漆旧了。 但是,不能住。 是一条腐烂的尾巴。 ”。 岭东区居民王丽华说,东湖区有8幢大楼,当时为了老人早日住进大楼,花了14万元购买了50平方米以上的大楼。 她拿着《协议书》强调,自己和多个邻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而不是享受政府特殊优惠的“沈治工程安置房”和“棚改工程安置房”。 根据国家政策,黑龙江省双鸭山等城市因煤炭过度开采略有区域地表沉降被列为沉陷区,从2002年开始,国家累计向当地拨款十几亿元,在当地另一安全区新建居住区,居民根据危险住宅种类选择住房或货币补偿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宅、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民心工程,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对城镇土地采用税费、印花税等。 东湖小区是什么样的工程? 当地许多政府机构的答复令人震惊。 记者试图获得“采煤沉陷区东湖小区新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合同发包人是“岭东区建设局”,承包人是“双鸭山市金硕建筑安装有限企业”。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价格676元≈平方米,于2007年10月1日开工,2008年8月15日竣工。 “我们建造的东湖小区是沉陷区管理工程,东湖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企业下属部门。” 金硕企业负责人刘殿国表示,由于政策发生变化,纳入棚户区改造工程,没有交钥匙,是因为区政府如期支付赤字太严重了。 岭东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闫云山告诉记者,东湖区的具体工程性质和谁说他“说不清楚”,准确的说法应该咨询岭东区建设局的前局长姜军。 “这项工程是双鸭山市的沉治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就转移到了棚改工程上。 之后,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姜军说。 但是,双鸭山市沉陷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景长文否认了这一点。 “这不是我们的工程。 我们所有的沉治工程都有备案。 没有这个。 ’景长文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记者来采访,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东湖小区。 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春雷说,东湖区因沈治区工程未能按期交货,被从市里转移到棚户区,变成了棚户区改造工程。 “我接手的是半途而废的工程,所以我也说不清沈治为什么不承认这项工程”王春雷说,按照本市规定,变更货架必须按照合同价格回购整个房屋,安置变更货架的居民。 如果不回购的话,东湖区就不用去棚改工程了。 关于东湖小区为什么不能完全进行供暖等配套工程,王春雷表示,棚改阀和金硕企业当初在基础建设配套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他说,棚改要求是“交钥匙”工程,承包商在履行完整竣工手续后,按市政府规定的950元≈平方米的价格直接入住,对方要求政府投入配套。 之后,由于货架的变更放弃了回购,自己新建了17栋安装楼,所以不太关注东湖地区的问题。 确实,东湖小区至今仍没有锅炉房等供暖设备,供暖和整体污染等问题可以考虑在新建的17栋建成后,是否让东湖小区并网处理。 刘殿国也承认,目前东湖区没有供暖的条件。 惠民工程“增肥了” 东湖小区为什么从惠民工程变成了“说不清楚”的工程?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东湖小区水很深,猫太多了。 ”。 记者得到2007年7月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会议纪要》,会议将“沉陷区治理建设工程剩余7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分解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其中岭东区总建设工程3万平方米,工程成本950元≈。 但是,岭东区建设局和金硕企业在施工合同上的工程总建筑面积将达到4.2万平方米,价格也非常低,为676元≈平方米。 “‘被‘增肥’的1.2万平方米和市政府多付的274元≈平方米的差价是关键,承包商和区政府瞄准了这个肥肉。”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四方台和宝山两个区没有增加面积,合同也是承包商直接与市沈治签订的,因此工程早就设在沈治备案,只有岭东区被拖为这个“私生子”问题的“鼓包”, 对此,闫云山承认,新增1.2万平方米,除部分用于安装区数十户棚改户外,还有部分用于改善区政府100户以上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 关于市和区建筑物差价的去向,他表示不清楚。 “沈治和棚改工程都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交钱,减免税费,明确这是国家政策和政府的钱,这也是为什么合同主体是岭东区建设局,不是双鸭山市沈治的关键。” 熟悉棚改工作的双鸭山市民告诉记者。 安置房变身“经适房”肥了谁 据记者调查,从东湖小区受益的不仅是岭东区政府,也是承包商金硕企业。 与巴巴的建设工程费相比,空多1.2万平方米是真正的“唐僧肉”,温春英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就是其中之一。 安室是怎么变成“经适房”的? 刘殿国解释说,由于有1.2万平方米的自建面积,工程费用不足,因此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预售了一部分房屋。 记者在东湖小区的“售楼处办公室”,“双鸭山市东湖小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办法旁边张贴了新售楼处的价格,最低达到1700元≈平方米,桌上还堆了一点售楼处的协议书,还 “即使按1700元≈平方米左右的最低价格计算,1.2万平方米也意味着2000万元以上。 ”。 当地群众结算了帐目。 但是,金硕企业的“算盘”并不是那么简单。 刘殿国一直拒绝透露为什么当初与岭东区签订的合同价格为676元平方米,而不是双鸭山市规定的950元平方米。 但在与双鸭山市棚谈判的过程中,他强调,随着工程造价增加等因素的影响,950元的价格已经扭亏为盈,只要给目前市场最低价格1200元左右,就会“有帐”。 不那样的话,不能支付房间费用。 对此,王春雷表示,货架翻新只需以95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收3万平方米,而且已经向金硕方面预付了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款。 双方一直有争议,所以配套工程等一直不完善。 目前,双鸭山市毗邻东湖地区地块建设新棚子,采暖、污染等设施齐全,东湖地区可协商并网处理。 但是,如果东湖区不交房,他们会收回预付款,房子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4.2万平方米等于1200元≈平方米,最少也要5000多万元,即使政府收回1000万元以上,承包商也赚得不少。 这不就意味着承包商要利用国家拆迁、土地选择划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和预付资金开发商品房来膨胀自己的钱包吗? ”。 面对一个公众的质疑,王春雷对此表示他们没有过多考虑,政府没有损失,承包商应该弥补相关手续和费用。 政府真的没有损失吗? 记者了解到,双鸭山市有6.5万户棚户区改变了居民,他们中还有一部分没有安置,下沉区的居民也没有安置一部分。 “安置所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即使放弃优惠政策、资金等,有诉求的人们看到以安置所名义建设的新楼长时间不放,也伤了民心,伤害了政府的形象!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董鸿扬说。 濮阳信息港哈尔滨12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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