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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贫济富”不好“劫富济贫”就对? 周俊生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06-3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在社会各界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强烈期待下,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推出了加强高收入者个体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系列举措。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先生日前发表文案,披露了一个重要新闻,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一定会出台,而政府需要的是运用税收这个工具实行“劫富济贫”。

““劫贫济富”不好“劫富济贫”就对?”

中国的个体所得税制度,由于起征点过低,同时执行统一的税率,长时间以来被指责为是“劫贫济富”的制度。因为低收入者的首要收入来源只有工资,他们承受的税赋比较真实。相比之下,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广泛,在社会信用机制还存在多个缺口的情况下,很多收入被屏蔽了起来,他们所承受的税赋在相对程度上反而比中低收入者低。穷人总是多于富人,税收制度从“劫贫济富”到“劫富济贫”,迎合了多数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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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在要求富人承担越来越多税赋时,还应该提出一个问题,这些从富人身上剪下的“羊毛”,真的能够披到穷人身上?国家的税收是通过由民众赋予刚性权力的国家机器来完成征收,用以支付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费用,从而造福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国家机器是由人组成的,它的运作本身也需要资金来维持,因为此它自己也有其好处诉求。很显然,在民众将自己的权利委托给国家机器以后,如果对其缺少严格的监督,国家机器就会成为一个好处群体,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利,使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出现落空或者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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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材料表明,今年前5个月,国内的财政收入已到账35470亿元,国税总局官员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已披露,我国今年全年的财政收入将有可能突破8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文案,在其中将占有重要比例。相应地,国民收入及社会保障支出,并未出现大幅度提升。倒是公务员的收入不断增加,甚至到了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发放福利补贴的荒唐地步。而政府在得到了这么多财政收入以后,还一直在叫穷,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以至有的城市以增加路桥费的手段,来筹集修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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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运用税收来调节民众收入,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不过,中国社会所出现的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是各种综合因素合力的结果,并不完全由不合理的税收制度造成。事实上,富人对中国社会的贡献,并不单单体现在多交个体所得税上,比如,民营公司所上交的营业税,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巨额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无视这一些,只是强调“劫富济贫”,其结果很可能是加重我国社会已经存在的仇富心理,在造成富人“以脚投票”的并且,也打击了中低收入者的创富欲望。

““劫贫济富”不好“劫富济贫”就对?”

因为此,税收制度的改革,不应该在“劫贫济富”还是“劫富济贫”之中打转,更应该树立一种公平的赋税机制。就目前来讲,面对日益加大的贫富差距,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比如,大幅度地提高个体所得税的起征点。并且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征信机制的建设,从这一些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强高收入者个体所得税征收管理,其关键之处就在于此。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需加强职能转变,跳出自我的好处圈子,少修一点豪华的政府办公楼,少搞一点“面子工程”,少收一点税,从而藏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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