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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男案宣判时,刘铁男刘德成很快被一位网友称为“最坑爹的儿子”。

这样论断的根据之一是刘铁男的口供:其贪污资金大多在刘德成的企业账上,他自己的生活简单清苦。

刘氏父子合伙人贪污并不是特例,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公开报道中发现,目前父子合伙人式的家族腐败已成为典型的腐败模式。

据媒体迄今为止的统计,在近年来的腐败案件中,至少有28个家庭腐败,亲子合作腐败是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占6成以上。

与贪污勾结的最常见情况是,利用当权者父亲手中的职权为儿子安排工作,儿子接受第三者的贿赂,通过儿子与商人勾结,形成利益集团等。

“现在很多犯罪情况都有些变化。 》刘铁男的辩护人李法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许多腐败案件属于共同犯罪,包括亲子、夫妻、恋人、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等特定相关人员的犯罪。 报道称:“这更隐蔽,更不容易调查。”

“哪些“贪腐父子兵””

父子“同朝为官”

在某种家庭贪污事件中,母子有时也会成为“同朝官员”。

年8月,安徽省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被判决。 张治淮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冬被判处无期徒刑。

“哪些“贪腐父子兵””

从2002年开始,张治淮开始担任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一年后,张冬大专毕业后,成为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负责土地开采权的分配、转让等业务。

“哪些“贪腐父子兵””

2006年初,张冬被提拔为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随后父子形成家族贪污集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41.81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价值人民币58.12万元的丰田越野车1辆。 张治淮单独收受他人贿赂,索取,共计人民币455.1万元,购物卡20.8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25.52万元的帕萨特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76.19万元的住宅1套(未遂)。 张冬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6万元。

“哪些“贪腐父子兵””

但是,在各种亲子伴侣的贪污组合中,官场父子兵并不多见。

这起因于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其中,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族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族关系和近亲结婚关系的,在同一单位中双方不得直接担任属于同一领导职务或直接担任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并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哪些“贪腐父子兵””

母子“官商勾结”

相比之下,更常见的情况是父子俩的“一官一商”,或者父亲通过儿子受贿。

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农业厅前厅长程海波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程海波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哪些“贪腐父子兵””

并且,其儿子程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弟弟程海良犯受贿罪,判处9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550万元。 接收冻结、扣押的相关财产和物品,并上缴国库。

“哪些“贪腐父子兵””

法院在一审中明确的事实是,1997年至2009年间,程海波在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职务便利、工程加工、处理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前后单独或协同

“哪些“贪腐父子兵””

其中,程海波单独领取财产人民币1312万元,与程海良共同领取他人财产人民币396万元。 与程高共同收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2万元。

“被告人程海良、程高系程海波近亲、二被告人受他人委托,利用程海波职权为他人谋私,收受贿赂,在受贿中起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该犯”法院认定。

“哪些“贪腐父子兵””

李法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这类案件中,最重要的是看母子双方是否有共同犯罪的意图,有时通过共同受贿来解决。

“有些犯罪事实不排除亲属打着官员的旗号,在外面私下利用官员的影响和威望。 ”。 李法宝表示,如果官员本人不知道,就不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如果知道的话有共同犯罪的嫌疑。

“哪些“贪腐父子兵””

“上梁没有向下梁倾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在腐败案件中,通过子女配偶敛财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多,认为“这是更大的腐败”。 以刘铁男事件为例,“首先上楼是弯的,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到配偶和孩子身上。 如果“打铁是自己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

“哪些“贪腐父子兵””

这种腐败有两种情况。 “一是当权者本人确实不知道。 另外,领导本身想腐败,但由于自己抛头露面却没有孩子的配偶,所以他不直接抛头露面,而是通过孩子的配偶存钱,这种情况更为腐败。 ”。 汪玉凯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凯说:“在任何情况下,第一领导人都应该承担责任。 第一种情况下,管理孩子配偶是最低限度的,他们通过亲属掌握的权力对外交易钱,所以本质上是当权者自身的问题。 ”。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玉凯将其称为“灰色权力”,“受公权力影响较大,通过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在市场中或暗中,通过权力运作获取稀缺资源,进行转卖,或进行资本运作和不公平交易等,从而获得巨额利润的权力行为。” 与此相对应,也有通过灰色权力获得的“灰色资本”和“灰色暴利”。

“哪些“贪腐父子兵””

他认为这种腐败是有规律的。 首先依赖公权力,当权者地位越高,权力影响越大,灰色权力能量也越大灰色权力越来越多通过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间接行使。 “灰色权力的涉猎行业非常广泛”。

“哪些“贪腐父子兵””

灰色权力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我们有一些限制官员、官员配偶、子女从事商业活动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只是形式,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执行。” 另外,“拥有重要权力的官员的家庭财产只有申报环节,没有公开制度,回避了社会公众的监督。 ”。 汪玉凯直言:“如果不从根本上处理三灰现象,这些腐败还会滋生。”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玉凯建议,对党政重要官员的配偶、子女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制约。 特别要切断官员子女、配偶等与国有资本和国有公司的商业联系,从根本上消除灰色权力地带存在的基础。

“哪些“贪腐父子兵””

“要实行家庭财产公开制度,让老百姓监督公共权力,利用法律制度构筑笼子。 人管权力,不仅需要纪律力量,还需要社会力量和公共力量,这是最重要的。 ”。 汪玉凯说。

“哪些“贪腐父子兵””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

本报记者高四维卢义杰来源:中国青年报

这样论断的根据之一是刘铁男的口供:其贪污资金大多在刘德成的企业账上,他自己的生活简单清苦。

刘氏父子合伙人贪污并不是特例,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公开报道中发现,目前父子合伙人式的家族腐败已成为典型的腐败模式。

据媒体迄今为止的统计,在近年来的腐败案件中,至少有28个家庭腐败,亲子合作腐败是其中最常见的情况,占6成以上。

与贪污勾结的最常见情况是,利用当权者父亲手中的职权为儿子安排工作,儿子接受第三者的贿赂,通过儿子与商人勾结,形成利益集团等。

“现在很多犯罪情况都有些变化。 》刘铁男的辩护人李法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许多腐败案件属于共同犯罪,包括亲子、夫妻、恋人、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等特定相关人员的犯罪。 报道称:“这更隐蔽,更不容易调查。”

“哪些“贪腐父子兵””

父子“同朝为官”

在某种家庭贪污事件中,母子有时也会成为“同朝官员”。

年8月,安徽省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被判决。 张治淮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冬被判处无期徒刑。

“哪些“贪腐父子兵””

从2002年开始,张治淮开始担任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一年后,张冬大专毕业后,成为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负责土地开采权的分配、转让等业务。

“哪些“贪腐父子兵””

2006年初,张冬被提拔为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随后父子形成家族贪污集团。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41.81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价值人民币58.12万元的丰田越野车1辆。 张治淮单独收受他人贿赂,索取,共计人民币455.1万元,购物卡20.8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25.52万元的帕萨特轿车1辆,价值人民币76.19万元的住宅1套(未遂)。 张冬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6万元。

“哪些“贪腐父子兵””

但是,在各种亲子伴侣的贪污组合中,官场父子兵并不多见。

这起因于200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其中,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族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族关系和近亲结婚关系的,在同一单位中双方不得直接担任属于同一领导职务或者直接担任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并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哪些“贪腐父子兵””

母子“官商勾结”

相比之下,更常见的情况是父子俩的“一官一商”,或者父亲通过儿子受贿。

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农业厅前厅长程海波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程海波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哪些“贪腐父子兵””

并且,其儿子程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弟弟程海良犯受贿罪,判处9年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550万元。 接收冻结、扣押的相关财产和物品,并上缴国库。

“哪些“贪腐父子兵””

法院在一审中明确的事实是,1997年至2009年间,程海波在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职务便利、工程加工、处理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前后单独或协同

“哪些“贪腐父子兵””

其中,程海波单独领取财产人民币1312万元,与程海良共同领取他人财产人民币396万元。 与程高共同收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2万元。

“被告人程海良、程高系程海波近亲、二被告人受他人委托,利用程海波职权为他人谋私,收受贿赂,在受贿中起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该犯”法院认定。

“哪些“贪腐父子兵””

李法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这类案件中,最重要的是看母子双方是否有共同犯罪的意图,有时通过共同受贿来解决。

“有些犯罪事实不排除亲属打着官员的旗号,在外面私下利用官员的影响和威望。 ”。 李法宝表示,如果官员本人不知道,就不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如果知道的话有共同犯罪的嫌疑。

“哪些“贪腐父子兵””

“上梁没有向下梁倾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在腐败案件中,通过子女配偶敛财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多,认为“这是更大的腐败”。 以刘铁男事件为例,“首先上楼是弯的,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到配偶和孩子身上。 如果“打铁是自己硬”,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 ”。

“哪些“贪腐父子兵””

这种腐败有两种情况。 “一是当权者本人确实不知道。 另外,领导本身想腐败,但由于自己抛头露面却没有孩子的配偶,所以他不直接抛头露面,而是通过孩子的配偶存钱,这种情况更为腐败。 ”。 汪玉凯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凯说:“在任何情况下,第一领导人都应该承担责任。 第一种情况下,管理孩子配偶是最低限度的,他们通过亲属掌握的权力对外交易钱,所以本质上是当权者自身的问题。 ”。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玉凯将其称为“灰色权力”,“受公权力影响较大,通过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在市场中或暗中,通过权力运作获取稀缺资源,进行转卖,或进行资本运作和不公平交易等,从而获得巨额利润的权力行为。” 与此相对应,也有通过灰色权力获得的“灰色资本”和“灰色暴利”。

“哪些“贪腐父子兵””

他认为这种腐败是有规律的。 首先依赖公权力,当权者地位越高,权力影响越大,灰色权力能量也越大灰色权力越来越多通过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间接行使。 “灰色权力的涉猎行业非常广泛”。

“哪些“贪腐父子兵””

灰色权力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我们有一些限制官员、官员配偶、子女从事商业活动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只是形式,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执行。” 另外,“拥有重要权力的官员的家庭财产只有申报环节,没有公开制度,回避了社会公众的监督。 ”。 汪玉凯直言:“如果不从根本上处理三灰现象,这些腐败还会滋生。”

“哪些“贪腐父子兵””

汪玉凯建议,对党政重要官员的配偶、子女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制约。 特别要切断官员子女、配偶等与国有资本和国有公司的商业联系,从根本上消除灰色权力地带存在的基础。

“哪些“贪腐父子兵””

“要实行家庭财产公开制度,让老百姓监督公共权力,利用法律制度构筑笼子。 人管权力,不仅需要纪律力量,还需要社会力量和公共力量,这是最重要的。 ”。 汪玉凯说。

“哪些“贪腐父子兵””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

本报记者高四维卢义杰

标题:“哪些“贪腐父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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