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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3月10日电(中国青年报新闻网记者王亦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注册之日起可以公开募集资金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颁发公开募集资金资格证书。 》这是3月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规定。

“政协委员郭长江:红十字会募捐也需取得公募资格”

根据草案,如果被民政部门认定为慈善团体,则有可能获得公共筹款的权利。 有学者解释说,草案在赋予社会组织公开募股权的规定中,设立了社会组织申请慈善组织、民政部门认定,经过两年考察期,公开募股资格、民政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公开募股资格证书的程序。

“政协委员郭长江:红十字会募捐也需取得公募资格”

“上述规定是指目前拥有公募权的各级公募基金会、慈善会、红十字会、一点社会团体等。 ”。 这位学者说。

慈善法草案证明慈善法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但中国各级红十字会属于草案规定的慈善组织吗? 《红十字会法》和即将出台的《慈善法》有什么关系?

“政协委员郭长江:红十字会募捐也需取得公募资格”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郭长江对记者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行业连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人道行业的助手,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第一是中国政府签订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议定书, ”进行了说明。

“政协委员郭长江:红十字会募捐也需取得公募资格”

根据草案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和慈善相关活动,适用本法的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郭长江介绍说,慈善法和红十字法是并行的两部法律,互不隶属。 虽然红十字会不是草案规定的慈善组织,但红十字会的业务确实属于草案规定的慈善活动范畴。 慈善法是慈善行业的基本法,应该对红十字会的慈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郭长江委员举例说,红十字会进行募捐同样需要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

“政协委员郭长江:红十字会募捐也需取得公募资格”

郭长江还表示,对红十字会系统内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如中国红十字基金等,从事慈善活动时,适用草案有关慈善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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