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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派驻纪检组是党组织设在被监督单位的“哨兵”和“探头”。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能,以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被监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派驻蒙西正和纪检组以注重监督实效为导向,

从突出监督重点和明确监督责任入手,加强对驻在企业的有效监督。

注重监督实效

监督实效强调的是监督的实际效果,贯穿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履行的全过程。

一是增进监督效力。在对企业具体事项监督的过程中,做到整合监督事项、突出监督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就是完成监督任务、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保障。因此,突出监督重点是增进监督效力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升监督效率。派驻组要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制度,最大化降低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所产生问题的几率,从而减缓、阻隔监督有效推行的“摩擦力”,实现制度效率。因此,完善监督制度是提升监督效率的客观需求。

三是增加监督效益。监督人员作为监督的具体执行者,其监督能力的强弱直接制约着对企业的监督效益。监督效益的增加,需要引入问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与问责,从而促使监督人员尽职尽责。因此,提高监督能力与明确监督责任是增加监督效益的关键选择。

突出监督重点

一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派驻纪检组对企业有效监督的重点。因此,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并建立权力运行的公开机制,确保权力沿着制度的河堤运行。

二是对职责履行的监督。职责履行的监督也是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领域,派驻纪检组应定期听取与不定期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汇报,实现对企业动态监督。

三是对用权过程的监督。注重监督的规范性,主要包括监督的制度化和公开化;其次是监督的科学性,主要侧重于运行程序,实现程序控权;最后是监督的系统性,把握用权过程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将其当做是一个整体,不仅注重局部监督,更要注重全局监督。

明确监督责任

一是厘清责任清单。有权必有责,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组)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派驻纪检组作为驻在企业的监督主体对驻在企业负主要监督责任。因此,厘清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清单是派驻纪检组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前提。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与责任清单厘清相对应的是责任分工的明确。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明确划分与驻在企业党委(党组)的责任分工。另一方面,将监督责任细分到派驻纪检组的具体责任人,并实行“轮岗”制度,以防止监督腐败。

  三是责任落实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立责任落实的透明机制是派驻纪检组监督效益有效发挥的客观要求。责任落实透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责任清单、责任分工公开透明,接受企业内部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二是责任追究的公开透明,从而起到持续的威慑作用,持续释放监督效益。






标题:派驻蒙西正和公司纪检监察组关于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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