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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中国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公告,指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信HNA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HNA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未上报监管统计数据。

因漏报数据  百年资管、新光海航人寿收监管函

具体而言,银监办[2019]95号监管意见指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未能上报非保险资金主体数据的委托管理情况;银监办发[2019]96号,指出广信HNA人寿在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未上报业务主体数据。

因漏报数据  百年资管、新光海航人寿收监管函

针对数据漏报问题,银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统计管理条例》对两家机构提出了两项监管要求:一是要求两家公司在完成数据补货后立即整改监管。数据报告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数据报告流程,明确监管数据报告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数据报告责任,确保监管统计数据报告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监督统计管理,严格执行监督统计制度,建立严格的统计相关文件管理流程和归档移交制度,确保监督统计有序有效发展。

因漏报数据  百年资管、新光海航人寿收监管函

中国保监会表示,上述机构应在监管意见发布后15日内向银监会报告整改情况。

据公开信息,百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客户委托的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委托管理、自有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广信HNA人寿保险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2.5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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