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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整改和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广东金融办发布网贷整改验收指引 线下业务等数据均需提交

根据通知,辖区内所有网上贷款机构应说明其基本情况、银行资金存管实施情况、整改进展、平台运行数据、风险控制、贷款人和借款人、主要业务伙伴和关联方的保护和管理情况。

广东金融办发布网贷整改验收指引 线下业务等数据均需提交

需要说明的是,广东省金融办在通知中特别强调了平台运行数据的细节,包括:

平台的线下业务规模;

平台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平台贷款人的贷款回报。

平台配套资金的分配;

贷款通过担保进行分配;

平台在过去三个月内的到期时间等...

网上贷款机构如有下列行为,需在申请受理前进行整改:

1.未提醒借款人收取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规则、禁止行为、违约后果等。通过借款合同的方式,并经借款人确认,官方网站上不存在点对点的贷款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或者没有相关措施确保贷款人意识到贷款风险,引导贷款人参与小额分散的点对点贷款;

广东金融办发布网贷整改验收指引 线下业务等数据均需提交

2.未制定防欺诈规章制度,制定防欺诈规章制度,但未实施或者不具备实施条件的;

3.与银行合作办理资金存管业务并实现银行资金存管后,并非所有业务都在网上存放;

4.平台本身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和骚扰的方式收取贷款。

附件为广东省网上贷款机构整改及验收自查指南:

标题:广东金融办发布网贷整改验收指引 线下业务等数据均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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