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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新推出的三项指标中,流动性匹配率将在2020年前暂时作为监测指标。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修订后的《办法》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为避免对银行经营和金融市场造成重大影响,高质量流动资产的充足率分阶段安排。商业银行应分别在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达到80%和100%。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办法》没有设定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过渡期。

《办法》正式引入了三个新指标,即净稳定资金比率、优质流动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

2014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仅包括流动性比率和流动性覆盖率两个监管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超过2000亿元的银行,而资产低于2000亿元的中小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在新引入的三个指标中,净稳定资金比例等于可用稳定资金除以所需稳定资金,监管要求不低于100%。指数值越高,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就越丰富,处理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净稳定基金比率对风险高度敏感,但计算复杂,与流动性覆盖率有一些共同的概念。因此,适用范围与流动性覆盖率相同,即适用于资产超过2000亿元(含)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优质流动资产的充足率等于优质流动资产除以短期净现金流出,监管要求不低于100%。指数值越高,银行储备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越丰富,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越强。与流动性覆盖率相比,该指标更简单、更清晰、更易于计算,更适合中小银行的业务特点和监管需求,因此适用于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流动性匹配率等于加权资金来源除以加权资金使用,监管要求不低于100%。指数值越低,银行用短期资金支持长期资产的问题越大,期限匹配度越差。流动性匹配率计算简单、灵敏、易于监控,能够有效识别潜在错配风险高的银行,适用于所有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根据《办法》,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本率、流动性比率和流动性匹配率适用于资产在2000亿元以上的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和流动性匹配率适用于资产在20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但是,一些资产在2000亿元以下的中小银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愿意采用相对复杂的量化指标。为支持中小银行提高管理水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适用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本率的监管要求,不再适用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为避免对银行经营和金融市场造成重大影响,高质量流动资产的充足率分阶段安排。商业银行应分别在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达到80%和100%。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此外,《办法》还临时设定了流动性匹配率作为监控指标。从2020年1月1日起,流动性匹配率将根据监管指标执行,并在2020年前暂时作为监测指标。

考虑到净稳定基金比例指数的监测历史较长,银行也比较熟悉,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将其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因此没有设定过渡期,即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办法》还给予资产已增至2000亿元的银行一定的缓冲期。鉴于银行资产总体持续增长,但个别时期有所波动,原监管指标仍可适用于当月资产首次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从下月起,无论资产规模是否继续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上银行的监管指标都应适用,即2020年前的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本率和流动性比率,2020年后的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本率、流动性比率和流动性匹配率。

标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流动性匹配率暂作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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