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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中国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沪银监费决字[2018]27号)。

中银消费金融因以贷收费被罚138万,这5家机构已累积被罚1327万元

根据该决定,被处罚方为中国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志刚)。2016年7月,公司在办理部分贷款时收取贷款费用。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上海监管局对中国银行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进行了警告,共罚款138.68万元。此外,上海银监局于2018年4月17日作出了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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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9年初通过的国家金融领域规范性文件《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第十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

(二)向关联方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

集体贷款的条件;

(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措施的

发放贷款的方式;

(四)其他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行为。

条例规定,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非法向关联方发放贷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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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段中,“向关联方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向其他借款人发放类似贷款的条件”,这意味着中行消费金融的贷款业务违反了公平原则。

继续拆除上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关联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款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银行业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回到中国银行对消费金融的处罚,上述违规原因“贷款收费”是银行贷款服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指银行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然而,中国银行消费金融的违规操作仍然未知;可以猜测,中行的违规行为基本上属于不合理收费和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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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在过去的两年里,许多消费金融公司根据不同的法律文件受到不同监管机构的处罚。总体而言,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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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回顾一下最近宣布的一些惩罚措施,这些措施值得消费金融公司学习。据我们粗略统计,业内五家机构共收到七张罚单,累计罚款1327.68万元。

海尔的消费金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

2018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官方网站显示,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被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当时,海尔消费金融违法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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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央银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次处罚。

湖北消费金融——违反审慎管理规则

2018年1月2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显示,湖北省消费者金融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查不充分,挪用贷款资金,被湖北省银监局罚款40万元,这也是2018年第一次对银行消费金融进行处罚。此外,湖北省消费者金融公司的、刘琼、、寇对这一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并受到银监局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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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湖北消费金融因违规从事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被罚款50万元,但当时的处罚信息并未说明具体违规的是哪项活动。

根据门票的发行时间,一些消费金融公司也在2016年和2017年收到了门票。例如,重庆即时消费金融、湖北省湖北消费金融和北京尹蓓消费金融。

尹蓓消费金融:严重违反审慎管理规则

2017年9月1日,北京银监局公布了对尹蓓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尹蓓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信息显示,尹蓓消费金融的贷款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和隐瞒重要事实,开展监管和暂停业务等。相关责任人:宋文昌、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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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罚力度较大,处罚决定为责令尹蓓消费金融予以纠正,并给予行政处罚合计900万元;对责任人宋文昌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袁给予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0年、2年内不得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负责人印伟被判处12年内禁止银行工作的处罚;负责人谷米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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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尹蓓消费金融第一次被罚款。根据2016年年中披露的信息,北京银监局对尹蓓消费金融作出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的理由是:当事人变相突破监管要求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导致个人消费贷款使用不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没有合理的理由,在充分的情况下,提出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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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消费金融——违反信用信息产业管理规定

2017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消费金融公司立即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央行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

根据公告,即时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产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被罚款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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