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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三大战役”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严肃查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润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校园贷款”、“路由贷款”和收取私人贷款;严厉打击从事权钱交易、利益转移、内外勾结的金融从业人员的“内鬼”,以及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挪用、挤占、挪用、盗窃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犯罪行为。

标题:最高检:严惩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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