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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商务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601988)(以下简称银监会)完成了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三类机构)业务规则和监督管理规则制定职责的移交。

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等三类机构开展摸底

顶层改革完成后,银监会对三类机构的统一监管也稳步推进。近日,银监会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求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潜在风险,尽快建立和完善与银监会的日常工作联系和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 组织本地区三类机构登录全国金融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并对企业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

银保监会:对融资租赁等三类机构开展摸底

此前,一位金融租赁业人士向《国家商报》表示,这一转变符合国家金融监管从行为监管向机构监管和职能监管转变的精神。从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一方面是统一的顶层设计,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业内企业优胜劣汰,促进企业自我完善和创新,保持企业活力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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