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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20日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连续三天向会员机构下发了三份自律性文件,包括《关于加强p2p点对点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关于防范p2p点对点借贷风险如虚拟贷款项目、恶意贷款欺诈的通知》、《关于开展p2p点对点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旨在防范网络借贷行业的虚拟贷款项目、恶意贷款欺诈等风险,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透明度。

中国互金协会3日连发3文:P2P平台10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

上述文件对p2p对等贷款机构和借款人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以及网上贷款平台提交的数据的真实性作了详细规定。

P2p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提出合规检查的总体要求

早在8月13日,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下发了《关于开展点对点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和《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该合规检查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清单涵盖108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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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7月24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宣布恢复网上贷款现场检查以来政策的实质性实施。

通知对此次合规检查提出了统一标准、全面覆盖、真实准确、调查与改革相结合的总体要求。

从检查内容来看,涉及的前十大项目包括: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是否有客户预付款;(三)是否为自身融资或变相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本金和利息;5)贷款人是否被严格赎回;6)是否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7)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同业拆借原则;9)是否出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给关联机构出售理财产品);10)是否通过高激励手段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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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将开展行政核查和检查总结,包括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

通知还规定了机构的自查和报告路径,要求将自查报告报送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

10月底前提交合规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关于p2p点对点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自律检查包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检查阶段将交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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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数据的真实性,成员机构应进入协会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的相关系统,按要求认真提交数据,检查有无泄漏和填补空白,并在确保及时提交数据的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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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改期限,各成员机构应如实填写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对相关制度和业务情况进行说明,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

要求借款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对于借款人,《关于防范虚拟贷款项目、恶意贷款欺诈等p2p点对点贷款风险的通知》要求,p2p点对点贷款机构在组织对接贷款项目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签署承诺书,以确保其提供的信用信息、资金使用、还款来源等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如果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人是自然人,我将签署信用证承诺;如果借款人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将签署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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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贷款人而言,p2p对等贷款机构应帮助贷款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贷款项目的信息和风险,组织贷款人和借款人逐一签订贷款合同,并在必要时提供帮助贷款人检查相关贷款项目真实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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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实际控制器的变更应在48小时内披露

《关于加强p2p对等借贷成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指出,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注册与披露服务平台变更后48小时内,应向公众披露持有网上借贷成员机构5%以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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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规定,网上贷款成员机构应在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告知协会。

此外,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的网上贷款成员机构,协会将酌情重新审查其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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