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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中国视觉(000681,诊断单元)

最近,ico、虚拟货币交易和其他活动已经复苏。几天前,一些涉及ico、虚拟货币交易和其他活动的公共账户被永久关闭。监督人员会密切监视这些活动,他们会在露头处战斗。

5部门提示风险: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8月24日,银监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警示。

这五个部门表示,最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吸收资金。,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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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

首先,它显然是网络化和跨境的。依靠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来收取和支付资金,这种风险扩散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海外服务器建立网站,实质上是为国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非法活动。一些个人声称在聊天工具集团获得了海外高质量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他们可以代表自己投资,这可能是欺诈行为。这些非法活动大多流向国外,因此很难对其进行监督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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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利用热点的概念来炒作,编造各种高与高的理论,还有一些还利用名人大v平台来宣传,用空的诱惑扔糖果等。,声称货币价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风险低,极具煽动性。在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利润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在imo进行虚拟货币投机,这是非常隐蔽和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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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存在许多非法风险。犯罪分子通过宣传,以静态收入(货币升值利润)和动态收入(线下开发利润)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吸引投资者和开发商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其特点是非法集资、传销、欺诈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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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本运营难以长期维持。投资者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炒作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理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可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标题:5部门提示风险: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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