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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晚,北京市财政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启动北京市注册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查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的主体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清理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认定事实的通知》,以及2016年8月24日前成立的从事同业拆借业务的机构,目前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合规负责人组成。自查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潜在风险等。机构应当实事求是,对人进行每次自查,确保自查结果客观准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检查和整改。整改不符合时,提交自检报告和良性退出计划。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通知指出,自查报告原则上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以下是通知的原文:

关于在北京注册的p2p点对点借贷机构开始自查的通知

为落实《关于开展p2p机构同业拆借合规检查的通知》(网上贷款整治办函[2018]63号)的要求,我市将陆续开展p2p机构同业拆借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工作。p2p同业拆借机构的自查工作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一,主体的自我审视

我收到了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金木整治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同业拆借中信息中介机构认定事实进行整改的通知》,以及2016年8月24日前成立的从事同业拆借业务的机构,目前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二、自查标准

《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同业拆借信息中介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第三,自我检查的时间

自检报告原则上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四.业务范围自查

自自查报告提交之日起上月末的机构股业务。

V.自检要求

各机构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合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对自检结果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最终责任,合规负责人具体负责自检。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业务规模和风险解决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潜在风险等。机构应当实事求是,对人进行每次自查,确保自查结果客观准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检查和整改。自查报告应加盖机构公章,由高管人员和大股东签字,同时出具高管人员和大股东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在提交自查报告和提交整改及不符合良性退出计划时,可参照《北京市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程序》制定,签名和盖章要求与真实性承诺相同。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六.自检过程

在出具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和退出计划后,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并上传签名版至财务管理系统,网站为https://www.jingutong,机构可于2018年8月31日开始上传。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已完成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和退出计划提交的机构应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配合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材料清单将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北京金融局:已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

我特此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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