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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李玲肖学彬记者罗敏)最近因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寻衅滋事罪,判处破坏日系车辆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官说,爱国之情要理性表达,爱国行为必须合法正当,不应该采取极端手段。 否则,违反国家法律也会受到惩罚。

据说去年9月17日23点左右,曹某、陈某在喝酒的时候谈论了“钓鱼岛”的事情,协商了破坏日系车的事情。 18日凌晨,2人用石头破坏了5台日系车的挡风玻璃,被车撞伤共计损失13664元。

标题:【要闻】四川两人酒后聊钓鱼岛事情 砸毁5辆日系车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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