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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22个罪名。其中,黑社会骨干成员姚志宏、何建彪、李志兵、周立民4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志宏被没收个体所有财产,何建彪并处罚金5万元,李志兵并处罚金3万元。

此外,法庭对陈选民、朱劲松、李运成3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覃文胜、李勇等17名被告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除李翠珍、雷美英、尹宁3名被告因罪行较轻被判处缓刑外,其余3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题:“邵阳“小红宝”特大涉黑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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