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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念斌无罪。 长达8年的审判到此结束,关于这件事的争论还没有平息。

有人认为,基于疑义粗略判定的无罪案未必是事实上的冤案。 斌案不是佘祥林案,也不是赵作海案。 “两种情况都是因死者死亡而复活的,确实是冤案。 念斌案只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时事评论家破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有些人认为,现在有的证据不能完全排除念斌被毒死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可以完全排除。”

据破桥介绍,警方以毒物检测报告为核心,推理罪犯为念斌,制作相关证据以保证证据与结果一致。 但是现在,警察推理的核心不存在,有解释说可能是实验污染造成的。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在法律上确实缺乏检方证据,因此没有嫌疑人。 念斌案还没有发现真正的杀人犯,但该案有特殊之处,可以判断为冤案。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警方取证不仅涉及瑕疵问题,还涉及伪证的制造。 同时,警察的说明和证明是虚假的。 “这和之前的事件不同”吴宏耀举了个例子,说张氏叔侄事件也有证据上的疏漏和不足,但警察没有掩盖事实,没有故意制造虚假证据。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吴宏耀告诉笔者,此案不仅不能说明念斌是吸毒人员,也不能说明一起是吸毒事件。 “目前死因还不清楚,没有证据表明两个孩子死于毒品中毒。”他认为食物中毒等其他原因也有可能导致致死。 “如果连吸毒事件都不构成,就不知道谁是犯人”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从法律上讲,宣告念斌无罪绝对是公正的判决。 ”。 吴宏耀解释说,没有证据表明一个身体实施了犯罪,也没有证据表明构成犯罪行为的,谁也没有理由实施相应的法律追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据破桥报道,一些读者认为,在没有同样嫌疑的案件中,比恩案与美国辛普森案相似。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与辛普森案不同。

吴宏耀解释说,在念斌案中,除了念斌的口供外,没有任何证据指控念斌有投毒行为。 有大量证据表明辛普森案是辛普森犯罪的。 另外,辛普森案可以查明有人实施了犯罪,但念斌案甚至不能明确是否构成犯罪。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大家都同情受害者。 这可以理解。 但是,我们首先必须说明这确实是一起吸毒事件。 ”。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像张氏叔侄案一样有证明无辜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证明一个身体有罪,就只能宣告无罪。 这是最基本的正义,也是法治社会的法律基础。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在斌案中,遗属要求为了实现他们的实体正义必须对身体定罪。 在吴宏耀看来,这个方法毫无道理。

吴宏耀主张,不存在脱离程序的实体正义。 他认为,如果法律允许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根据实体正义对身体定罪,这个社会将非常可怕。 “谁都可以说自己掌握的是实体正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破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实现程序正义是中立的法官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得出结论。 “经过这个手续,得出的结论最接近真相,判决最接近正义。”据他说,这个案件符合程序正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还有人问,为什么本案明显有非法证据,但判决书中没有使用证据排除,采取了不可靠的司法逻辑?

对此,吴宏耀从是否采用“不采信”和“排除证据”的立场来看,意思是一样的。 “排除是确定该证据避免使用,不信任意味着该证据不可靠,可以避免”。 在需要仔细推敲的情况下,吴宏耀认为“排除证据”是对对方行为的负面评价,确定是法律不支持的行为,“不使用”是相对模糊的态度。 吴宏耀认为,之所以采取这种表现,可能是因为目前我国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没有足够的权威进行负面评价。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有人认为,基于疑义粗略判定的无罪案未必是事实上的冤案。 斌案不是佘祥林案,也不是赵作海案。 “两种情况都是因死者死亡而复活的,确实是冤案。 念斌案只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时事评论家破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有些人认为,现在有的证据不能完全排除念斌被毒死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可以完全排除。”

据破桥介绍,警方以毒物检测报告为核心,推理罪犯为念斌,制作相关证据以保证证据与结果一致。 但是现在,警察推理的核心不存在,有解释说可能是实验污染造成的。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在法律上确实缺乏检方证据,因此没有嫌疑人。 念斌案还没有发现真正的杀人犯,但该案有特殊之处,可以判断为冤案。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警方取证不仅涉及瑕疵问题,还涉及伪证的制造。 同时,警察的说明和证明是虚假的。 “这和之前的事件不同”吴宏耀举了个例子,说张氏叔侄事件也有证据上的疏漏和不足,但警察没有掩盖事实,没有故意制造虚假证据。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吴宏耀告诉笔者,此案不仅不能说明念斌是吸毒人员,也不能说明一起是吸毒事件。 “目前死因还不清楚,没有证据表明两个孩子死于毒品中毒。”他认为食物中毒等其他原因也有可能导致致死。 “如果连吸毒事件都不构成,就不知道谁是犯人”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从法律上讲,宣告念斌无罪绝对是公正的判决。 ”。 吴宏耀解释说,没有证据表明一个身体实施了犯罪,也没有证据表明构成犯罪行为的,谁也没有理由实施相应的法律追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据破桥报道,一些读者认为,在没有同样嫌疑的案件中,比恩案与美国辛普森案相似。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与辛普森案不同。

吴宏耀解释说,在念斌案中,除了念斌的口供外,没有任何证据指控念斌有投毒行为。 有大量证据表明辛普森案是辛普森犯罪的。 另外,辛普森案可以查明有人实施了犯罪,但念斌案甚至不能明确是否构成犯罪。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大家都同情受害者。 这可以理解。 但是,我们首先必须说明这确实是一起吸毒事件。 ”。 吴宏耀认为,念斌案像张氏叔侄案一样有证明无辜的证据,但如果没有证明一个身体有罪,就只能宣告无罪。 这是最基本的正义,也是法治社会的法律基础。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在斌案中,遗属要求为了实现他们的实体正义必须对身体定罪。 在吴宏耀看来,这个方法毫无道理。

吴宏耀主张,不存在脱离程序的实体正义。 他认为,如果法律允许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根据实体正义对身体定罪,这个社会将非常可怕。 “谁都可以说自己掌握的是实体正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破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实现程序正义是中立的法官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得出结论。 “经过这个手续,得出的结论最接近真相,判决最接近正义。”据他说,这个案件符合程序正义。

““疑罪从无不一定是冤案但念斌案一定是冤案””

还有人问,为什么本案明显有非法证据,但判决书中没有使用证据排除,采取了不可靠的司法逻辑?

对此,吴宏耀从是否采用“不采信”和“排除证据”的立场来看,意思是一样的。 “排除是确定该证据避免使用,不信任意味着该证据不可靠,可以避免”。 在需要仔细推敲的情况下,吴宏耀认为“排除证据”是对对方行为的负面评价,确定是法律不支持的行为,“不使用”是相对模糊的态度。 吴宏耀认为,之所以采取这种表现,可能是因为目前我国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没有足够的权威进行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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