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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讯(中国青年报新闻网记者王林)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增值税常规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增值税常规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进一步确定了办理增值税常规纳税人登记的相关政策,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纳税人通常分为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的普通纳税人后,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用户提供抵扣证明的同时,使用增值税链条的抵扣机制,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过去纳税人资格认定是税务行政审查项目,纳税人必须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通常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同级税务分局。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根据原过渡性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一步确定税务机关对常规纳税人资格的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确认纳税人提交的登记资料新闻后,纳税人通常可以成为纳税人。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通常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有助于简化办税资料、缩短办税时间、改善办税体验。 ”。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办法》的出台,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转变管理办法,实现撤销常规纳税人资格行政审批和加强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切实执行常规纳税人登记管理政策。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与以往相比,发现新的“方法”在办公流程上实现了两个“简化”,即办公税资料和办公税流程的简化,进行常规纳税人登记更方便快捷。

新的《办法》取消了现场检查环节。 主管税务机关当场核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如果符合登记要求,通常当场结算。 不符合填写要求或者填写复印件与税务登记新闻不一致的,税务机关当场通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复印件。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重新定义了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检验修补销售额、纳税判断调整销售额。 新《办法》还确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抵扣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的应税销售额按未抵扣前的销售额计算。 偶然发生的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转让的销售额不计入征税行为年的应税销售额。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新的《办法》将补充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所属期,确定按季计算年应税销售额的复印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登记手续时,通常以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当月1日或次月1日。

“《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取消行政审批不是搁置不管,新《办法》的出台是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体现。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

标题:“《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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