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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八次报告会于4月19日下午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题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报告。 本报记者李适时采访。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如何从整体上“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都确定了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 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对如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部署,最终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具体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迅速发展完善。 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国实践更加有效的立法事业不断加强和改善,立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扎实的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民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这些进展,为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入新阶段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也必然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切实落实“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建设承前启后,继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向新阶段,进一步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其他目标任务意义重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二,“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布局的必然要求。 “四个全面”的战术部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发展出发,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快速发展战术,是完善的有机整体。 我们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术布局的辩证关系,把加强法治建设放在“四个全面”战术布局中来把握。 年前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我们需要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智慧推进。 为此,《十三个五年计划》多次明确了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依法治国是“按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大体 可以说法治是目标、道路、手段、更笼统。 因此,落实和完成“十三五”规划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部署至关重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三,“第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十三五”规划立足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提出了截至2009年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 这个目标任务是第一个百年目标,奠定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法治基础,着眼于2050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人员,加快形成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答:“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落实这一目标任务,必须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加快积分行业立法。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立法项目,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改革出台多项重要法律,及时解读改革快速发展的重要课题,深入引导改革开放。 下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快速发展理念,聚焦“十三五”目标任务、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继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立即贯彻党的主张通过法定进程实现国家意志 要推进创新快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 要推进协调快速发展,促进城乡地区协调快速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新闻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高速发展,为推进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要推进绿色快速发展,加快建立比较有效的约束开发行为和推进循环低碳快速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推进开放快速发展,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适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涉外法律法规制度,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话语权。 要加强推进共享快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立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完善的立法机制。 提高立法质量,十分重要的是要遵循立法规则,把握,健全完善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可比性、有效性。 因此,《十三五》将健全立法权人大主导立法事业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对人大立法事业的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 立法工作要更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则、自然规则、社会快速发展规则和立法活动规则,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使一切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为人民所支持。 必须多次依法立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行使立法权。 必须多次进行科学立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多次做出修订和废除,深入推进立法精细化,努力使法律条文尽可能具体、尽可能确定、成立的法律行得通。 多次进行民主立法,重复人民主体地位,贯彻群众路线,发扬民主,保证人民以各种方式有序参与立法,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集中舆论,集中民智,积极应对社会关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要实现《十二五》提出的“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目标任务,我们要求必须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各级备案审查机关特别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适应设区市赋予立法权后的新情况,大胆监督,搞好监督,依法履行职权,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备案审查联系机制,实现备案审查的全面展望。 要加强备案审查的实效,有必要、有准备的一定要审查,有错误的要根据纠正的要求,积极审查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 要健全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答:《十三个五年计划》确定要求,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工作向全面法治的转变。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政府机关、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 二是完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必须依法确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制度的科学、程序的合法性、程序的公开、责任的确定。 完善政府体制机制,加强要点行业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必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流程。 必须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整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 三、多次严格规范公正的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健全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行业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要点行业执法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权,提高社会对政府的满意度。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责任人依法被纪律认真追究。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答:《十三五》确定了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必须尊重司法规则,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 二是健全司法管辖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必须全面审查等级制度、司法组织体系和案件管辖制度。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处理诉讼“主客场”和不当干预司法问题,保护重大民生利益。 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机关事务责任制,落实谁负责事务,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大力推进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合作基地和司法鉴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解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关系,健全冤情案件是比较有效的防范和及时的矫正机制,必须促进人权保护的现实化。 四是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依法规范运行。 要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性?

答:《十三五》确定了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特别是公务员依法守法的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性。 一是推进多层次多行业依法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要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管理法治化水平。 要完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要大力推进“七五”普法事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奖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把守法作为全体人民共同的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制度,逐步建设法治有序的和谐社会。 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实现对法律服务基础的全面展望。 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保障能力。 为了形成人民的工作必须依法遇问题找法,处理问题的用法,解决矛盾推进依法执政的良好氛围和法治习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为什么多次自觉领导党对法治建设?

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重复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赖社会主义法治。 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二五”提供有力的保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执政该党治国理政的基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强调依法执政,提出了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的新主张,并采取了较为有效的措施积极实践。 中央全会就主题研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 依法执政的关键是善于依照宪法法律治国,善于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率先遵守法律,按照“三个统一”、“四个高明”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专门研究和批准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整,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重点是把一些重要立法项目作为党中央需要研究的事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重大改革措施,涉及立法问题。 最近,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要确定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方法,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党的领导立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快速发展。 要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关键是正确解决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一切重大改革都要有法律根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要协调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处理改革快速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时间性的问题。 多次立法先行,立法更加重视积极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改革。 要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秩序的快速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党的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率先依法工作,守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快速发展,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提高能力, 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要少数”,率先尊重法学法的守法用法,将对法治的崇敬、对宪法法的敬畏转化为法治思考和行为习惯。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首先要加深对宪法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就是工作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充分理解各项规定的精神实质,用法治思维落实和实施良好的法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确定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或者法律制定建议和要求。 法律被解释或编纂之前,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能以有“法律空白”、“不可服从”等借口为借口执法。 我们必须在心中确立对宪法法律的崇敬,用法律处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如何从整体上“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答:“十三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都确定了提出“十三五”时期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 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对如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部署,最终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当前,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具体表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迅速发展完善。 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国实践更加有效的立法事业不断加强和改善,立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球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扎实的成效,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民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这些进展,为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入新阶段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也必然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切实落实“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建设承前启后,继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向新阶段,进一步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其他目标任务意义重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二,“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布局的必然要求。 “四个全面”的战术部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发展出发,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快速发展战术,是完善的有机整体。 我们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术布局的辩证关系,把加强法治建设放在“四个全面”战术布局中来把握。 年前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我们需要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智慧推进。 为此,《十三个五年计划》多次明确了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和依法治国是“按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大体 可以说法治是目标、道路、手段、更笼统。 因此,落实和完成“十三五”规划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术部署至关重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三,“第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十三五”规划立足于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提出了截至2009年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 这个目标任务是第一个百年目标,奠定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法治基础,着眼于2050年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制度保障,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人员,加快形成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答:“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落实这一目标任务,必须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一,加快积分行业立法。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立法项目,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改革出台多项重要法律,及时解读改革快速发展的重要课题,深入引导改革开放。 下一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快速发展理念,聚焦“十三五”目标任务、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继续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立即贯彻党的主张通过法定进程实现国家意志 要推进创新快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 要推进协调快速发展,促进城乡地区协调快速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新闻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高速发展,为推进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要推进绿色快速发展,加快建立比较有效的约束开发行为和推进循环低碳快速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推进开放快速发展,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适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涉外法律法规制度,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话语权。 要加强推进共享快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立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完善的立法机制。 提高立法质量,十分重要的是要遵循立法规则,把握,健全完善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可比性、有效性。 因此,《十三五》将健全立法权人大主导立法事业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对人大立法事业的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 立法工作要更自觉地按照经济规则、自然规则、社会快速发展规则和立法活动规则,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使一切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为人民所支持。 必须多次依法立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行使立法权。 必须多次进行科学立法,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多次做出修订和废除,深入推进立法精细化,努力使法律条文尽可能具体、尽可能确定、成立的法律行得通。 多次进行民主立法,重复人民主体地位,贯彻群众路线,发扬民主,保证人民以各种方式有序参与立法,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集中舆论,集中民智,积极应对社会关注。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要实现《十二五》提出的“维护宪法尊严、权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目标任务,我们要求必须大力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各级备案审查机关特别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适应设区市赋予立法权后的新情况,大胆监督,搞好监督,依法履行职权,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备案审查联系机制,实现备案审查的全面展望。 要加强备案审查的实效,有必要、有准备的一定要审查,有错误的要根据纠正的要求,积极审查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 要健全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答:《十三个五年计划》确定要求,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工作向全面法治的转变。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政府机关、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 二是完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必须依法确定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制度的科学、程序的合法性、程序的公开、责任的确定。 完善政府体制机制,加强要点行业政府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必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完善流程。 必须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整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 三、多次严格规范公正的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健全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支持有条件的行业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要点行业执法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权,提高社会对政府的满意度。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责任人依法被纪律认真追究。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答:《十三五》确定了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必须尊重司法规则,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 二是健全司法管辖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 必须全面审查等级制度、司法组织体系和案件管辖制度。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处理诉讼“主客场”和不当干预司法问题,保护重大民生利益。 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机关事务责任制,落实谁负责事务,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大力推进监狱、戒毒场所、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合作基地和司法鉴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解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关系,健全冤情案件是比较有效的防范和及时的矫正机制,必须促进人权保护的现实化。 四是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依法规范运行。 要加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性?

答:《十三五》确定了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特别是公务员依法守法的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性。 一是推进多层次多行业依法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要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管理法治化水平。 要完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要大力推进“七五”普法事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奖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把守法作为全体人民共同的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制度,逐步建设法治有序的和谐社会。 要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实现对法律服务基础的全面展望。 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保障能力。 为了形成人民的工作必须依法遇问题找法,处理问题的用法,解决矛盾推进依法执政的良好氛围和法治习性。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问:“十三五”时期为什么多次自觉领导党对法治建设?

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重复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赖社会主义法治。 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二五”提供有力的保证。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执政该党治国理政的基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特别强调依法执政,提出了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的新主张,并采取了较为有效的措施积极实践。 中央全会就主题研究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个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 依法执政的关键是善于依照宪法法律治国,善于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率先遵守法律,按照“三个统一”、“四个高明”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专门研究和批准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整,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重点是把一些重要立法项目作为党中央需要研究的事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重大改革措施,涉及立法问题。 最近,党中央发表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要确定党对立法工作的指导方法,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党的领导立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快速发展。 要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关键是正确解决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一切重大改革都要有法律根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要协调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处理改革快速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时间性的问题。 多次立法先行,立法更加重视积极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改革。 要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秩序的快速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党的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率先依法工作,守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快速发展,解决矛盾,维护稳定,提高能力, 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要少数”,率先尊重法学法的守法用法,将对法治的崇敬、对宪法法的敬畏转化为法治思考和行为习惯。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首先要加深对宪法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就是工作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 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充分理解各项规定的精神实质,用法治思维落实和实施良好的法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确定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或者法律制定建议和要求。 法律被解释或编纂之前,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能以有“法律空白”、“不可服从”等借口为借口执法。 我们必须在心中确立对宪法法律的崇敬,用法律处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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