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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妻被殴的身份错位 刘畅 新闻网-中国青年报 -07-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连日来,58岁的湖北省退休护师陈玉莲遭公安便衣围殴事情引发了舆论热议。这一事情之所以触动社会神经、引发舆论哗然,不光因为陈玉莲身为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的妻子,被称为“厅官妻子被打事情”,越来越多原因在于当地公安部门领导道歉时所说“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等言语。在社会阶层分化、公平感普遍流失的当下,这些强调身份误会和浓厚特权意识的说辞,无疑刺激了社会情绪,激起了舆论声浪。于是,网友不停追问“通常群众就可以随便打?”,“靠近机关大院要不要挂个牌子:我有身份,不要打我?”

“官妻被殴的身份错位”

其实,“打错了”的解释有“大水冲走了龙王庙”的潜在意识和倾向。 从言外之意,作为官厅的妻子,应该理解公安打人的初衷。 维持机关秩序,官妻也同样不负责任地信任。 在这个“共同意识”下,彼此关怀、共享风险,挨打只是有点不甘心,需要“掉牙咽到肚子里”。 这个逻辑,避重就轻,看起来轻,但其实表现出了权力的傲慢和冷漠。 由此可见,陈玉莲对该民警所得到解决并不满意,可以理解他们不仅要记大过,离开公安机关,还应该更加严厉。 陈玉莲希望的不过是让“行为粗鲁”的民警有普通人的法律常识和道德恐惧。 在其16分钟的殴打和2小时的拘留过程中,相关民警对公民权益和人身安全的粗暴对待,对伤害后果的认识很差,甚至说狂言,与执行者应有的法律素质、法治理念和守法精神格格不入。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舆论汹涌的情况下,人们需要对此事承担越来越多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谴责。 所以,这个事件的发生、发酵的舆论过程,并不是官妻和普通访客的身份区分错误,而是在社会意识和普遍认知中被广泛尊重,养尊处优的官妻受到讽刺的折磨,并不是被广泛关注,而是公安便衣本身的作用。 作为省委机关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警察,当然有协助武警战士和机关保卫部门维护办公室秩序的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拥有不受法律追究的特权。 任何法律和执法机关授权和容忍无理粗暴行为,不分青红皂白,对普通公民造成巨大打击和伤害,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必须指出,作为机关辖区派出所,对希望处理自身不幸遭遇和生活难题的普通市民,应当秉持法治精神,强调社会关怀、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只有这样,才能对抗人民警察这个称呼,无论是街道社区,还是机关门口,都需要具有同样的执法素质和对法律的敬畏。 相关复印件:

“官妻被殴的身份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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