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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打破交通事故“同命不同价” 一进城农民车祸身亡按市民标准获赔30多万元 2006-07-18 本报记者 闵捷 实习生 王鑫昕 在城市生活10年之后,农民邬世荣不幸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为邬世荣虽是农村户口,但生活水平与城市居民没有差异,应按城市居民的标准获得赔偿。

对吴世荣留下的妻子老小来说,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实施的司法解释,在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得到的赔偿不同,也可以说是“同命异价”。 在四川等多省如此执行的情况下,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做出了“同命同价”的判决,显然需要勇气。 成为城市的人的梦想因为交通事故被粉碎了 2006年1月8日晚上,平时不怎么出门的陈洪连屈服于丈夫吴世荣的劝说,坐私家车去探望离开成都的朋友。 夫妇二人开车回家的途中,疾驶的卡车相撞,夺走了邬世荣的生命。 事故发生的瞬间,吴世荣急忙方向盘,将车头移向卡车相撞的方向,坐在副驾驶的妻子因此逃脱。 尽管时间过去了,但回想当时的场景,陈洪连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悲伤。 “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血干了,胸腔瘪了。 ”。 天后,吴世荣经抢救无效。 成都市交通局认定,卡车司机李恩勇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0十年前,吴世荣、陈洪连夫妇从四川泸州农村到成都打工,坎坷。 他们做清洁工,火锅店员工,摆杂货店,卖过“串香”(川味餐饮——记者注)。 4年前,夫妇取出积蓄,在成都西南食品城租了一家店,卖了香烟。 邬世荣广交朋友,诚信经营,生意蒸蒸日上。 去年,他们如愿以偿地在成都市区购买了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全家过着“城市人”的生活。 根据 规定,购房后,在成都市的入户名额可为7人。 户籍在农村的吴世荣终于有机会成为“正式的城市人”。 去年年底,吴世荣打算让老家的朋友办完所有户口迁移手续,春节回家乡带户口到成都入户。 没想到他们一家会成为“都市人”的梦想。 因为这次交通事故中断了。 丈夫的死就像沉重的铁锤,给陈洪连带带来了沉重的精神打击。 他是农村生活的人还是城市人 车祸后,烟草店停业一个月后重新开始营业。 平时在家照顾孩子和做家务的陈洪连,不得不勉强做烟草店的生意。 由于缺乏人脉,生意每况愈下。 陈洪连担心地说:“现在连本钱都要亏了。” 事故发生后,陈洪连与事故发生者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重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平均纯收入标准; 这项规定无论是“私了”还是诉讼,都是目前各类人身损害案件中双方不可争辩的焦点。 因为这涉及不可忽视的经济好处。 陈洪连转述,按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9元计算,20年为154198元,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02.8元计算,20年只有56056元。 城乡两个标准之间有9.8万多元的差距。 陈洪连觉得自己的丈夫已经融入了城市生活,肇事者强调吴世荣是农村户口。 协议决裂后,陈洪连将诉状交给了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被告为卡车司机李恩勇、车主李进、车辆挂靠单位重庆押金道路运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押金企业”)和车辆保险企业。 起诉书中,陈洪连要求被告按照城市标准支付死亡赔偿金154198元,加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04934.97元。 对于原告以城市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主张,4名被告均不同意。 “邬世荣如果多活一年,赚的钱就不止这些了。” 陈洪连说:“他去年一年赚了20、30万美元。” “我们在成都生活了十年,老家的房子塌了。 ”。 陈洪连在法庭上开出在成都住了十余年的说明、买车买房的票据、营业执照、暂住证等,说:“我们为什么不是城里人? ”。 法院的判决给了陈洪连一点安慰。 法院认为,被害人户籍所在地为农村,但被害人在城市经商、生活多年,其生活水平应当按城市生活水平衡量。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根据掌握的权威数据,设定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86元,乘以20年,死亡赔偿金共计167720元,加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费用,法院向被告支付赔偿金共计 法院根据《解释》判定车主李进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依托的押金企业在其“应得利益范围内与李进承担赔偿连带责任”。 由于业主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这27万元以上的赔偿金实际上由保险企业承担。 “同命异价”在公平 被告之一的押金企业中有不小的知名度。 该企业去年12月一辆卡车夺走了重庆3名少女的生命,在该事故的协商中,押金企业根据“说明”给予农村少女死亡赔偿金,在同一事故中还不到城市少女的一半。 强烈的反差引起了人们对“同命异价”的批判(本报报道)。 此次判决后,押金企业没有提出上诉。 由于所有赔偿金由保险企业承担,押金企业只需支付178元案件的受益费。 保险企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关于上诉理由,保险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不愿意透露相关情况。 本案主审法官曾耀林告诉记者,评价城市户籍标准能否明确农村户籍受害者的损失,必须从该受害者在城市是否有固定住房、稳定收入、时效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胡光伟教授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认为,二等公平只是赔偿了,但不同的人按不同的标准进行了赔偿。 等待公平不仅要赔偿,还必须等价赔偿。 他说:“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包括生命权在内的公民权应该平等。” / h// h//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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