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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部分p2p平台收到监管部门发出的“进一步招标”;河南省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征集通知;河南省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整改及验收自查指引(征求意见稿);文件意见通知。通知要求在3月16日下班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郑州市整治办公室。

河南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前 应先到工商修改经营范围

备案办法意见稿共7章26条,对新设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现有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后备案登记管理、备案登记变更和注销、网上贷款分支机构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说明。同时指出,备案登记并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和信用状况的认可和评估,也不能保证贷款人资产的安全。

河南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前 应先到工商修改经营范围

对于现有的网上贷款平台,《河南省备案办法意见稿》规定,本办法发布前,已设立并运营的网上贷款机构(以下简称存续的网上贷款机构)申请注册,省级市、省直接管理的县(市)。政府金融办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的相关工作安排,受理合规机构注册申请;整改机构完成整改并通过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验收后,将接受其注册申请。

河南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前 应先到工商修改经营范围

现有网上贷款机构应在申请注册前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业务范围,并明确注明“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字样。备案办法意见稿规定,p2p平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政府金融办有权取消其备案并予以公告:(1)发现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获批准的;(3)信息安全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二级以上,即至少三级或相应分数);(四)未实际进行基金托管的;(五)未实际接入《河南网络信息中介监管系统》;(六)拒绝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七)未按规定及时填写业务数据或更新信息,拒不整改的;(八)备案后连续一年未开展同业拆借的信息中介业务;(九)有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

标题:河南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前 应先到工商修改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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