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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袁媛每个编辑王可染

7月20日,国家商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评价、公司治理评价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险业将开展公司治理等三项评估   89家保险机构“迎检”

据悉,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银监局对保险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的方式。评估步骤分为五个部分:成立评估小组、组织培训、现场评估、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总结和反馈。

保险业将开展公司治理等三项评估   89家保险机构“迎检”

根据通知,对昆仑健康、泰康人寿等89家保险机构进行了评估和检查。中国保监会表示,风险评估主要是防范风险,各保监局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估,积极配合评估工作。

保险业将开展公司治理等三项评估   89家保险机构“迎检”

三个维度的风险评估根据通知,评估主要包括三个维度:sarmra评估(保险机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

具体而言,sarmra应根据《关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第11号规定: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要求和评估》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期是输入日期。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保险公司,可将评估基准日三个月前正式发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和实施条件作为评估依据;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之前一个月正式发布实施的制度和实施条件可以作为评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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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评价方面,主要根据《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对2017年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在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方面,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条例第1号——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第3号——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的规定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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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由保监局对保险机构进行现场评估。主要分为五个步骤:7月15日前成立评估小组,7月中旬组织培训,8月底7月中旬进行现场评估,9月15日前提交评估报告,10月底前总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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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阳光人寿和李安人寿接受了两项评估。通知显示,昆仑健康、泰康人寿等89家保险机构正在接受评估检查。其中,35个机构参加了sarmra评估,50个机构参加了公司治理评估。有6家公司参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除了阳光人寿和平安人寿需要同时参与sarmra评估和公司治理评估外,其他参与评估的保险机构只需要接受一种评估检查。在参与sarmra评估的公司中,有7家新开业的保险公司,7家再保险公司也是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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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表示,各保监局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感,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在进行危险航行评估前应查阅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制定评估方案,并按规定时限认真进行现场评估,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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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工,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做好评估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现场评估,并按照评估小组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此外,保险机构还应为评估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联络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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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后,监管部门随后向十几家保险公司发出了监管函,许多保险公司的非法股东已经退休,相关业务需要整顿和清理。业内人士预计,在今年三次现场评估结束后,将会有一批监管信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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