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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节假日后人员流动性的增加,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实现全民参与、共同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斗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一是对全区各单位、居民区、嘎查村实行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并发放有效证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无产权、无保障、开放的居住区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封闭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2.进入我区的人员应及时向其居住的嘎查村(社区)报告健康状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如我区无固定住所,及时向酒店、宾馆或接待监督单位报告。对隐瞒、迟报、谎报有关情况或者阻挠防疫人员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3.进入我区前14天内有密切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史及在湖北有交流史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在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有交流史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家庭隔离医学观察。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单位人员的晨检和每日报告制度;加强出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管好你自己的人,看好你自己的门。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五、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治疗,并首次向嘎查村(社区)或相关单位报告。确诊和疑似病例应在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治疗,病例不得跨地区转移,并严格防止疫情输出;根据社区情况,嘎查村、居住单位实行封闭硬隔离。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6.所有对居民生活不必要的公共场所都将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定期宰杀。所有进入市场的人都应该检查自己的体温并戴上口罩。快递和外卖应无接触交付。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七、“红”关、“白”简,并提前报嘎查村(社区)备案。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参加集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不要参观,不要聚集,尽量不要出去,出去一定要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鼓励每个家庭指定一名家庭成员定期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嘎查村(社区)要更加关注老、幼、病、孕等群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九、落实出租房屋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和控制,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未能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CPPCC委员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的家人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和控制工作,带动邻里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0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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